捍卫权益就需要这样的“刁民”

  新闻专员 ·  2008-01-23 09:33  ·  39628 次点击
**捍卫权益就需要这样的“刁民”**
作者:钱忠华来源:江苏省泰州市姜堰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时间:2008-1-23
“如果这台医疗器具超出了检定周期,检出的数据量值不一定准确,你还敢相信医生根据它的参数来开出的治疗方案吗?”对于这个问题,我相信绝大多数人的回答一定是否定的。
**医用计量器具的量值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我想,没有哪个计量量值准确性与百姓的生命、生活如此休戚与共,息息相关。
日前,笔者亲耳聆听到这样一则故事,在江苏省中部某地市一家三级甲等医院,一位病人在诊治完毕后与院方发生争执,强烈要求院方退还所有诊疗费,因为诊治后他发现那台为他出具病因数据的多功能参数仪超出了检定周期两天,他怀疑这台多功能参数仪的量值准确性,拒付医疗费并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院方认为他强词夺理,故意刁难、蓄意逃避诊疗费。双方直言要去法庭一辩高下,就在僵持不下之际,院方请来了泰州计量测试研究所医疗计量器具检定负责人。该负责人明确告诉院方医疗计量器具超出检定周期,从理论上讲均不能有效反映病人病情量值,用这类医疗器具来给病人就诊会容易使医生误诊,给病人带来贻误病情的恶果,即使打官司到了最高院,院方也必输无疑。
在这里避开此事的事后处理结果不谈,我想为院方眼中的这位“计量刁民”喝彩。
“计量工作无小事,碰到自己头上就是大事。”无论说这位患者精明也好,蓄意刁难也罢。他(她)确实抓住了院方在计量管理环审上的软肋,正是院方平时疏于管理,没有对在用医疗器具的计量工作进行及时调整校检,致使留下“把柄”于人,留下别人“发言”、“发火”的空间,反问一下,如果院方每次都能及时校正、检修设备,怎会能出现这么多不愉快吗?扪心自问地讲,这台多功能参数仪过期两天未校,所测数据未必就不准了,而这位“精明”的患者就抓住了这台多功能参数仪上过期2天未检,或许会导致不准的事实。要求返还诊疗费,他(她)有理有节,入情入理,说到天涯海角,打官司打到最高院他们也都不会输,尽管在院方在大多数人眼中他(她)是个“刁民”。
这位“刁民”给我上了一课,在生活中要充分拿起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这个“武器”,灵活运用起像《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计量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这些“护身符”,随时捍卫起自己被侵蚀哪怕是无意中被侵占的权利。这样不仅会维护好自己的权力,也能推动我们身边的民主法制进程,因而生活中,这样的“刁民”越多越好,学习这样的“刁民”亦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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