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信息反馈控制程序-CE程序文件

  云天 ·  2008-08-17 18:41  ·  18027 次点击
1、目的
为做好售后服务和正确及时地处置顾客反馈的信息,促进公司的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的提高。
2、范围
对产品售出后顾客对本公司产品的包装、质量、使用等信息反馈和处理都受本程序控制。
3、职责
3.1销售部负责公司产品的售后服务和监督。
3.2销售部负责不定期的对顾客需求意见进行征询。(邮寄信息反馈单或上门征询意见)
3.3公司任何部门对顾客来电、来函反馈信息都应给予重视。
3.4公司为顾客提供正常的服务和对重大事故的处理。
3.5对重大事故由总经理签发处理意见书。
4、控制程序
4.1销售部可通过电话回访,上门拜访、发放顾客信息反馈单等多种形式收集顾客的信息,并把相关信息及时反馈到责任部门。
4.2公司任何部门接到顾客信息后,在自己部门职权内处理,跨越部门的由管理者代表协调,超越部门权限的由管理者代表处理。
4.3对于重要的、重大的信息应该及时的作出反应。
4.4公司任何人员接到来电、来函的顾客信息,应告知销售部,销售部应根据顾客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初拟处理意见并与顾客沟通听取意见,本部门能处理即处理,超越权限的移交管理者代表处理,最后的处理意见仍由销售部告知顾客。
4.5重要、重大信息处理:
4.5.1公司任何部门收、接到顾客的重要、重大信息应做好完整的记录,并立即向管理者代表汇报。
4.5.2管理者代表应立即与顾客联系了解事实,布置各部门的工作。
4.5.3总经理应根据事实真相作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4.5.4如果发生质量投诉和医疗事故的按《纠正、预防、改进措施控制程序》中的预案执行。
4.5.5如果需要产品撤回的按《忠告性通知和事故报告》中的预案执行。
5、相关文件
5.1《纠正、预防、改进措施控制程序》YH/QP-23
5.2《忠告性通知和事故报告》YH/QP-24
6、相关记录
6.1顾客信息反馈单QP17-01
6.2销售记录QP07-02
6.3情况调查函件(或调查报告)
6.4由总经理签发的处理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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