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

  sixin_lin ·  2010-08-25 16:39  ·  71714 次点击
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
时间:2010-08-02
2010年7月23日上午,《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经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实施办法》对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计量活动和实施计量监督管理进行了规范,将委托制造计量器具、计量校准和能源计量等纳入监督管理,并将民生计量作为重要内容,对商品房内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热量计的检定和更换,燃油加油机的使用与维修,眼镜制配计量器具的使用,房地产面积的测量,餐饮业计量与计价等人民群众关心的与计量相关的问题予以明确并加以调整。《实施办法》的施行将有力地推动我省法制计量工作的开展,大力提升我省计量监督管理水平。
(省局法规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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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条回复

zhouyinfu  2010-09-20 13:12
不是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要修改了吗?怎么地方也有计量法?计量全国不统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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