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监督制度

  wang6626866 ·  2007-12-13 02:42  ·  29374 次点击
计量监督制度
一、本公司的计量工作受华北电管局计量办公室和承德市标准计量局监督。
二、计量器具有各种统计报表等都要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三、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及计量标准器,必须定期送检(按量值传递关系送检),超检定周期的计量标准器的不准使用。
四、非强检的计量器具也要按周期检定,超过周期的,不合格计量的器具的不准使用。
五、不准购置非定计量单位和无许可证标志的计量器具,各单位购置计量器具必须是公司计量部门认可的厂家、型号的计量器具。
六、计量检定人员必须取得计量检定员证书后方可从事检定工作,计量检定工作一定要按计量检定规程进行检定。
七、对计量工作的各种原始记录,统计报表等计量数据都应监督检查其准确性及真实性。
八、监督检查中发现计量人员的违章行为,要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罚款处分,处分程序按有关规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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