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能计量易燃、易爆品管理规定

  wang6626866 ·  2007-12-13 03:02  ·  43503 次点击
电能计量易燃、易爆品管理规定
G1为了电能计量检修间、表库等重要场所的安全、可靠运作,杜绝因易燃、易爆危险品而引发的事故发生,使之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G2化学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存放在专门指定地点,不得与其它物品混合,储存。应分类储存,堆垛不宜过高、过密,堆垛之间,以及堆垛与墙壁之间应保持一定间隔,作为通道的通风口。
G3相互接触易引起燃烧、爆炸,以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隔离存放。
G4容器包装要完整、无缺,发现破损、残缺等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G5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无关人员不得入库,严禁烟火,严格进库、出库、领用、登记、清退手续,做到帐、物相符,杜绝漏洞。
G6安全事项:
G6.1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存放在专门场所,设专人管理,悬挂“严禁烟火”标记。
G6.2不准在存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库房内,进行明火或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G6.3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内的一切电气设施,应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防易燃、易爆安全要求,每天下班前应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仓库。
G6.4管理人员必须熟知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及防范措施相关知识,掌握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领用程序,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G6.5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库时一旦发现品名不符,包装不合格,容器渗漏等缺陷,必须立即转移到安全地点处理。对于用后剩余量应立即退库保存,并严格领用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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