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检修(化工容器)常见事故的预防措施(二)

  仪器信息网 ·  2007-04-26 21:40  ·  28482 次点击
二、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原化工业部《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第99条: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第266条:设备内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作业许可证”的办证制度。
办理动火证,是防止发生事故的关键一环,是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的重要保障,不仅要在动火证上填写分析和数据、分析人、动火时间和地点、动火人、批准人等内容,而且还要注明动火的安全措施及落实情况;在确认的前提下,逐级审批。
2.容器内的动火作业应履行监护人制度,落实监护人责任,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同时要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器具,杜绝其他事故的发生。
3.除补焊检修作业外,使用砂轮磨削作防爆电器的使用等也视为作业,应办理有关作业票。
三、结论
总而言之,化工容器动火检修在能达到以上条件所要求的基础上,还应严格执行原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对各项措施要全面落实,缺一不可。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在化工企业容器内动火检修作业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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