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备评价 主蒸汽再热蒸汽及过热再热器管壁超温
仪器信息网 · 2007-08-10 21:40 · 33663 次点击
一、起温严重,调控不力
不少电厂主蒸汽再热汽及过热器再热器管壁经常发生超温问题,有时超温幅度比较大,时间比较长。例如:①有一台600MW锅炉机组主蒸汽A侧552℃,B侧582℃(设计均为540℃),属严重超温,受热面必然有超温现象,汽机未停机,锅炉也未停炉,锅炉方面未做任何记录,看不出采取了什么应急处理措施;②有一台300MW机组,主蒸汽温度超过600℃才迟后打闸停机;③有一个3X660MW机组的电厂从计算机存储器中连续查阅了8个月的超温事件,1号炉共发生超温事件157起,主蒸汽有一点达到564℃,再热汽有一点达到561℃(设计均为540℃);2号炉共发生超温事件332起,过热器管炉外壁温有一点达到618℃、再热器管炉外壁温有一点达到635℃;3号炉共发生超温事件96起,主蒸汽有一点达到563℃,再热器管炉外壁温有一点达到696℃。超温时间3~20min不等。上述超温均未停炉停机,也未看到运行记录本上有任何记录。
超温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对每台炉的超温问题要作具体分析。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对超温事件要作统计分析,拟订整治措施,及时通知运行人员,改进运行操作控制,由于操作不当,经常超温又不作记录的运行人员也要采取必要的考核措施。是设备系统方面的问题,要安排进行改进改造。应鼓励按设计参数“压红线”运行,把超温运行及低温运行参数加起来平均作考核依据显然是不科学的。为了“安全”长时间低温运行,出现超温却视而不见,不采取调控措施,这两种倾向都是错误的,应予纠正。
二、超温记录不规范
在查评中我们发现许多厂不设超温记录簿,有的虽有记录簿,也不放在操作员处,也不作记录,形同虚设,或不认真作记录。例如有个电厂技术部门负责人说:我们没有超温问题,设超温记录簿干什么?查评人员随即在巡测仪上检查,发现主蒸汽温度547℃,超过设计值540℃,再热器壁温也有一点超温;在另一台炉上发现过热器壁温有一点超温。还有一个电厂在2001年超温记录簿上这样写着:2001年1月份无超温现象,2001年2月份无超温现象一直写到2001年12月份无超温现象,是同一笔迹,没有记录人签名。还有一个厂在一个记录本上只记了一条超温事件:X年X月X日过热器有超温现象,超温的时间(时分)、位置,超温的幅度、原因,分析及调控措施均没有记载。我们注意到在电厂设计中均考虑了温度的监测设施,如自动记录仪、温度巡测仪、计算机屏幕显示及存储等。我们建议要充分利用这些设备,电厂要为每台锅炉配备超温记录簿,要求运行值班人员及时认真填写。
有一个全套设备由国外引进的现代大型火力发电厂,对超温的管理认真有效,值得借鉴。他们在每台炉上都设有《主蒸汽再热汽超温记录簿》、《锅炉受热面超温记条簿》,内有超温时间、设备名称、部件编号、超温幅度、超温原因、所采取的措施以及记录人等栏目。记录及时、真实。我们发现有一个值有5次超温现象,都—一作了记录。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认真统计分析,拟订整改措施。如1号炉过热器壁温超温频繁,而且难以控制,他们进行专题研究,作了壁温测量,确定了技改措施:加装节流圈以改善由于蒸汽流量偏差引起的壁温超限,施工后彻底解决了这台炉过热器的长期存在的超温问题。
三、超温判据不要
(1)有一电厂在运行规程上规定把金属最高允许温度作为超温的判据,而温度测点是装在蛇形管炉外管段上。例如炉内过热器12Cr1MoV钢管壁温≤590℃(现在规定580℃),再热器钢102钢管壁温≤620℃(现在规定600℃),一些受热面20g钢管壁温≤490℃(现在规定450℃),即判定为没有超温,这显然是不对的,因为炉外壁温测值接近于介质温度,此值远低于炉内管子实际壁温。
为了正确判断炉内管子是否超温,可以通过计算得到炉内管子最高壁温,但难以保证其准确性;也可以在炉内装设壁温测点,但测点很容易烧坏;比较简易的办法是通过测温试验,找出炉内与炉外同一条管子对应的壁温关系。在炉外装设壁温测点,此温度值接近于出口介质温度,进而推算出炉内最高壁温。建议参照下列方式推算:屏式过热器再热器炉内管子最高壁温等于炉外壁温加IQ0~120℃;靠近炉膛的对流过热器再热器炉内最高壁温等于炉外壁温加50℃;水平烟道后部及尾部烟道内的过热器再热器最高壁温等于炉外壁温加
30℃。关键是把测点装在壁温最高的管子上,壁温与管子蒸汽流速、温度及所在位置的烟气温度有关。建议与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