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纲在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报告

  仪器信息网 ·  2007-08-10 21:40  ·  36179 次点击
同志们:
这次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04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05年工作。总局领导高度重视这次会议,长城副局长亲自出席,并将作重要讲话。根据会议的安排,我就2004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总结和2005年工作安排做工作报告。
一、关于2004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总结
2004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迈出坚实步伐的一年,也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长足发展的一年。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坚持改革创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动态监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各地按照总局《关于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要求及工作目标的意见》,抓紧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组织网络和信息网络的建设工作。
在组织网络建设方面,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积极在社区、乡镇和大型企业聘用安全监察协管员,培训安全管理知识,建立协管员管理制度,全国为此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上海市政府安排专项经费,在全市范围内聘用580多名安全监察协管员;浙江省聘用1800多名安全监察协管员,省局还颁发了进一步发挥乡镇、街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作用的意见。
在信息网络建设方面,部分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入人力、财力,组织有关专家研发动态监管软件,其中,福建省局组织开发的软件系统通过了总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测评,在全国推广。一些省级局加强了基层信息化硬件设施的建设,如黑龙江省局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克服困难,投入120余万元为全省所有市、县局配备了动态监管专用计算机,并对操作人员统一进行培训。各地加快了数据录入工作,进一步完善动态监管数据库。
一年来,动态监管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国在2003年100个市(地)完成动态监管试点的基础上,又有100个市(地)完成建设任务,其中广东、福建、山东、河南、北京等省(市)率先实现动态监管体系建设的基本覆盖。
(二)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气瓶专项整治工作按期完成。近两年来,全国共普查气瓶充装单位1.5万多个,普查气瓶累计1.06亿只,检验气瓶2800多万只,报废气瓶151万只,各级政府、质检部门和相关企业共投入专项经费1.07亿元。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气瓶充装单位为安全责任主体的气瓶安全监管新模式初步建立。江苏、河南、安徽、浙江、广东、山东等省提供了宝贵的整治经验。
基本完成了工业管道专项普查工作。共普查11万个单位,普查长度15万公里工业管道,检验长度5万多公里,监管信息录入率达到90.5%,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9千余份,查处隐患1.7万处。据不完全统计,全国为此投入专项经费5400余万元。同时,陕西、黑龙江、山东、河南、河北、天津、新疆、湖南等省(区、市)还同步开展了长输管道、公用管道的普查;山西、广西、福建、内蒙古等省(区)同步开展了公用管道的普查。在压力管道普查工作中,上海、陕西、浙江、黑龙江、吉林等省(市)克服困难,勇于探索,提供了较好的普查经验。
危险化学品罐车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部署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总局与交通部、铁道部、公安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了危险化学品罐车专项整治活动。截至去年底,全国共检查铁路罐车、汽车罐车、长管拖车和罐式集装箱等移动式压力容器近3万辆,停用、报废各类罐车1500余辆,消除了大量事故隐患,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着手在全国建立“移动式压力容器公共信息网络查询系统”,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去年11月,五部(局)联合组成检查组,对西北和华南的六个省(区)进行了抽查,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效果给予了高度评价。
各个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遏制了上述领域事故多发的势头,奠定了规范管理的基础,提高了安全监察工作的有效性。
(三)法制建设迈出新步伐。
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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