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灯使用注意事项

  仪器信息网 ·  2007-08-10 21:40  ·  10946 次点击
1)行灯电压不准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或周围均属金属导体的地方工作时,如在汽鼓、凝汽器、加热器、蒸发器、除氧器以及其他金属容器或水箱等内部,行灯的电压不准超过12伏;
2)行灯电源应由携带式或固定式的降压变压器供给,变压器不准放在气鼓、燃烧室及凝汽器等的内部;
3)携带式行灯变压器的高压带插头,低压侧带插座,并采用两种不能互相插入的插头;
4)行灯变压器的外壳须有良好的接地线,高压侧最好使用三线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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