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汽锅炉事故种类及处理方法

  仪器信息网 ·  2007-08-10 21:40  ·  14352 次点击
一、锅炉超压事故
1、锅炉超压的现象
(1)汽压急剧上升,超过许可工作压力,压力表指针超“红线”安全阀动作后压力仍在升高。
(2)超压联锁保护装置动作时,应发出超压报警信号,停止送风、引风、给煤。
(3)蒸汽温度升高而蒸汽流量减少。
2、锅炉超压的处理
(1)迅速减弱燃烧,手动开启安全阀或放气阀。
(2)加大给水,同时在下汽包加强排污(此时应注意保持锅炉正常水位),以降低锅水温度,从而降低锅炉汽包压力。
(3)如安全阀失灵或全部压力表损坏,应紧急停炉,待安全阀和压力表都修好后再升压运行。
(4)锅炉发生超压而危及安全运行时,应采取降压措施,但严禁降压速度过快。
(5)锅炉严重超压消除后,要停炉对锅炉进行内、外部检验,要消除因超压造成的变形、渗漏等,并检修不合格的安全附件。
二、锅炉缺水事故
1、锅炉缺水的现象
(1)水位低于最低安全水位线,或看不见水位,水位表玻璃管(板)上呈白色。
(2)双色水位计呈全部气相指示颜色。
(3)高低水位警报器发生低水位警报信号。
(4)低水位联锁装置,水位低于规定值应使送风机、引风机、炉排减速器电机停止运行。
(5)过热器汽温急剧上升,高于正常出口汽温。
(6)锅炉排烟温度升高。
(7)给水流量小于蒸汽流量,如若因炉管或省煤器管破裂造成缺水时,则出现相反现象。
(8)缺水严重时,可嗅到焦味。
(9)缺水严重时,从炉门可见到烧红的水冷壁管。
(10)缺水严重时,炉管可能破裂,这时可听到有爆破声,蒸汽和烟气将从炉门、看火门处喷出。
2、锅炉缺水的处理
(1)通过“叫水”,判为严重缺水时,必须紧急停炉,严禁盲目向锅炉给水。
(2)通过“叫水”判为轻微缺水时,应减少燃料,鼓风,引风,并缓慢给水。
三、锅炉满水事故
1、锅炉满水的现象
(1)水位高于最高许可线,或看不见水位,水位表玻璃管(板)内颜色发暗。
(2)双色水位计呈全部水相指示颜色。
(3)高低水位警报器发生高水位警报信号。
(4)过热蒸汽温度明显下降。
(5)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
(6)分汽缸大量存水,疏水器剧烈动作。
(7)严重时蒸汽大量带水,含盐量增加,蒸汽管道内发生水锤声,连接法兰处向外冒汽滴水。
2、锅炉满水的处理
冲洗水位表,确定是轻微满水还是严重满水。方法:先关闭水位表,水连管旋塞,再开启放水旋塞,如能看到水位线从上下降,表明是轻微满水,停止给水,开启排污阀,放至正常水位。
如严重满水时,因采取紧急停炉措施。
四、锅炉汽水共腾事故
1、锅炉汽水共腾的现象
(1)水位表内水位上下急剧波动,水位线模糊不清。
(2)锅水碱度、含盐量严重超标。
(3)蒸汽大量带水,蒸汽品质下降,过热器出口汽温下降。
(4)蒸汽管道内发生水锤、法兰连接处发生漏汽漏水。
2、锅炉汽水共腾的处理
(1)减弱燃烧,关小主汽阀,减少锅炉蒸发量,降低负荷并保持稳定。
(2)完全开启上锅筒的表面排污阀(连续排污阀),并适当进行锅筒下部的排污。同时加大给水量,以降低锅水碱度和含盐量,此时应注意保护水位的控制。
(3)采用锅内加药处理的锅炉,应停止加药。
(4)开启过热器、蒸汽管道和分汽缸上的疏水阀。
(5)维持锅炉水位略低于正常水位。
(6)通知水处理人员采取措施保证供给合格的软化水。
增加锅水取样化验次数,直至锅水合格后才可转入正常运行。
(7)在锅炉水质未改善前,严禁增大锅炉负荷。事故消除后,应及时冲洗水位表。
五、锅炉爆管事故
1、锅炉爆管的现象
(1)爆管时可听到汽水喷射的响声,严重时有明显的爆破声。
(2)炉膛由负压燃烧变为正压燃烧,并且有炉烟和蒸汽从炉墙的门孔及漏风处大量喷出。
(3)给水流量不正常,大于蒸汽流量。
(4)虽然加大给水,但水位常常难以维持,且汽压降低。
(5)排烟温度降低,烟气颜色变白。
(6)炉膛温度降低,甚至灭火。
(7)引风机负荷加大,电流增高。
(8)锅炉底部有水流出,灰渣斗内有湿灰。
2、锅炉爆管的处理
(1)炉管破裂泄漏不严重且能保持水位,事故不至扩大时,可以短时间降低负荷维持运行,待备用炉启动后再停炉。
(2)炉管破裂不能保持水位时,应紧急停炉,但引风机不应停止,还应继续给锅炉上水,降低管壁温度,使事故不致再扩大。
(3)如因锅炉缺水,管壁过热而爆管时,应紧急停炉,且严禁向锅炉给水,这时应尽快撤出炉内余火,降低炉膛温度,降低锅炉过热的程度。
(4)如有几台锅炉并列供汽,应将事故锅炉的主蒸汽管与蒸汽母管隔断。
六、过热器管爆破事故
1、过热器管爆破的现象
(1)过热器附近有蒸汽喷出的响声或爆破声。
(2)蒸汽流量不正常地下降,而流量不正常地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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