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种的防火要求(八)

  仪器信息网 ·  2007-08-10 21:40  ·  30698 次点击
八、司炉工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必须持证上岗,并按不同锅炉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2)每个操作人员应根据岗位情况,制订《岗位安全责任制),并应达到“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会处理险情,会报警;
(3)必须经常检查锅炉及辅助设备的运行情况,如锅炉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等,禁止超压和带病运行;
(4)必须使用锅炉型式规定的燃料,禁止在锅炉内焚烧废纸、废木材、废油毡等杂物;
(5)必须严格检查燃料,防止爆炸物混入炉膛引起爆炸;
(6)锅炉烟囱应安装消烟、除尘、火星熄灭等装置;
(7)锅炉房中禁止堆放易燃可燃物,不准在锅炉本体或蒸汽管道上烘烤物品,擦拭设备的油棉纱、油抹布要妥善处理,防止大量堆积而自燃;
(8)必须在停炉下班前关闭炉门、气源,清理场地,锁好门窗;
(9)排出的热炉渣必须放置在炉渣场地上,并洒水熄灭,周围不许有可燃物及垃圾,以免引燃成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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