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种的防火要求(七)

  仪器信息网 ·  2007-08-10 21:40  ·  26601 次点击
七、仓库保管人员
(1)禁止吸烟,任何人不准携带火种入库;
(2)不准在库房内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电炉等电热器具和液化气、煤气;
(3)不准在库房内设置办公室和工作间;
(4)不准在库房内架设临时电线和使用60W以上的白炽灯,使用镇流器的灯具应将镇流器安装在库房外;
(5)不准在库房内存放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物品;
(6)要将堆放的物资留出“五距”,即顶距——货垛距屋顶的距离;灯距——货垛顶部距灯的距离;墙距——货垛与库房内墙的距离;柱距——货垛与柱子的距离;垛距——指垛与垛之间的防火距离。这“五距”可防止外部火灾蔓延和库内一旦发生火灾,便于疏散,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7)要认真检查物资堆放安全情况,离开仓库时切断电源,并关闭门窗;
(8)要牢记《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储存物资的性质和防火灭火知识,要按其性质、包装、消防方法不同,以及低温、常温、密封条件不同,分别存放,性质相抵触的不得混存;
(9)发现火灾后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及时灭火;
(10)在露天存放一般可燃物品时,要注意:堆垛之间、垛与建筑物之间、垛与马路、铁路之间的距离,要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还应注意:架空线下面不能堆物,并保持一定的水平距离;货垛距围墙应保持安全距离;及时清除杂草、落叶和其他可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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