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种的防火要求(六)
仪器信息网 · 2007-08-10 21:40 · 29021 次点击
六、值班、门卫、警卫人员
(1)严禁任何人擅自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人单位内部;
(2)认真检查责任范围内的火源、火种、电源等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情况,并做好值班记录;
(3)检查单位内各重点部位、车间、设备等是否断电;检查库房、车间、资料库等要害部位的门窗是否已关好上锁;
(4)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源是否有埋压的问题;
(5)对违反防火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和制止;
(6)对发现的消防不安全等问题,及时报告单位值班领导或上级值班人员,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7)要做到“三知”“三会”“五不准”
“三知”:即一要知火警电话119;二要知匪警电话110;三要知当地派出所和上级保卫部门的电话。
“三会”:即一要会报火警,做到遇有火警沉着、镇静,报清单位地址、火势及燃烧的是什么物质;二要会使用灭火器材,做到对本单位的灭火器材知位置、知性能、知使用方法,三要会扑救初起火灾,做到正确选用灭火工具和扑救方法。
“五不准”:即值班时,不准睡觉、不准喝酒、不准干私活、不准看小说、不准打扑克、下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