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种的防火要求(三)

  仪器信息网 ·  2007-08-10 21:40  ·  37441 次点击
三、木工
1.木工车间的火灾危险性
木工车间内有大量的原料、半成品、刨花、锯末等可燃物,遇到火源极易着火;烘干木材和熬胶时,对火源、温度控制不好容易发生火灾;机械轴承摩擦生热或用电锯锯硬质木材没有冷却水时,也容易引起火灾;电气设备安装不符合规定或使用不慎,又缺乏必要检修,也能引起火灾;取暖火炉安装不当或使用不慎,极易引起火灾;由于违反工作制度随便吸烟,也会导致火灾。
2.木工车间防火要求
(1)木工车间只能存放当班的用料。成品应及时运走,刨花、锯末每班都要打扫干净,倒在指定地点;
(2)在操作各种机械前,仔细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轴承要经常加油,积落的粉尘要及时打扫;
(3)使用盘锯一定不要断水,防止摩擦生热阴燃起火;
(4)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要求。抛光、电锯等工作间的电气设备应是密封式的或防爆式的,防止粉尘爆炸;刨花、锯末较多的车间的电动机,应加防尘罩;
(5)木工车间一般情况下不宜采用明火取暖,如用火炉取暖时应加四面火挡;不应用劈柴、刨花代替煤取暖,每个火炉要有专人负责,下班时要将余火彻底熄灭;
(6)车间内不得存放汽油、酒精、油漆等易燃物品;
(7)车间内严禁吸烟和用明火作业;
(8)要在工作完毕和下班时,清理场地,将木屑、刨花堆放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关闭门窗锁门。
(9)要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掌握防火灭火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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