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与设施(三)

  仪器信息网 ·  2007-08-10 21:40  ·  8509 次点击
21.起在司机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起重司机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身体健康,两眼视力各不低于0.7(起重机起升高度在20M以上,两眼视力各不低于三月,无色盲,无听觉障碍,无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眩晕和突发性昏厥的疾病,无妨碍起重作业的其它疾病和生理缺陷。
22.起重司机的培训有哪些规定?
答:对起重司机的培训有下列规定:
(l)由省、地、市安全管理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培训;
(2)企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培训;
(3)专业(技工)学校培训;
(4)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
23.起重司机的考核、发证、g审有呗些规定?
答:培训期满,由省、地、市安全管理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及格后,再进行实际操作考试;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均及格者,还须在实际驾驶的起重机上实习一至三个月,确认操作熟练者,由省、地、市安全管理部门核发本机种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取得操作证的起重机司机,由考核发证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每二年进行一次复审。
复审不合格者,可在二个月内再进行一次复审,仍不合格者,收缴操作证。凡未经复审者,不得继续独立操作。
在两个复审期内,作到安全无事故的起重机司机,经所在单位审查,报经发证部门批准后,可以免试,但不得连续免试。
24.什么叫特种设击?
答:特种设备是指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
特种设备包括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防爆电气设备等。
25.特种设备的设计与制造应符合四些基来?
答:设计单位及其设计人员对所设计的特种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设计必须符合相应的标准和安全技术要求,未制定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制造单位对制造的特种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特种设备,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对未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特种设备,实行安全认可证制度。未取得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认可证的单位,不得制造相应产品。试制特种设备新产品或者部件、制造际准或者技术规程有型式试验要求的产品或者部件,需由国家质技术监督局认可的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整机或者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后方可以提供用户使用。
26.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与改造有哪些规定?
答: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改造单位必须对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改造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安装、维修保养、改造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向所在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者其授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申请资格认可,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以承担认可项目的业务。该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前,使用单位必须持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安装、大修、改造后,特种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由使用单位向规定的监督检验机构提出验收检验申请,并由执行当欧验收检验的机构出具检验报告,合格的,发给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27.特种设备的使用与管理应注意动些问题?
答: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对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营的安全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使用有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认可证的特种设备。对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按照规定要求申请相应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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