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低负荷运行注意事项

  仪器信息网 ·  2007-08-10 21:40  ·  23671 次点击
锅炉正常负荷变化范围是:燃煤炉一般为70%—100%额定蒸发量;燃油炉为60%—100%额定蒸发量。低于这个范围即为低负荷运行。低负荷运行时的主要问题是,燃烧稳定性差,要注意防止灭火及发生炉膛爆炸,自然循环锅炉还必须考虑水循环的安全性。为此,锅炉在低负荷运行时应注意以下各点:
1、低负荷时应尽可能燃用挥发分较高的煤。当燃煤挥发分较低、燃烧不稳时,应投入点火油枪助燃,以防止可能出现灭火。
2、低负荷时投入的燃烧器应较均匀,燃烧器数量也不宜太少,这对稳定燃烧及防止个别部位水循环不正常均有好处。
3、增减负荷的速度应缓慢,并及时调整风量。注意维持一次风压的稳定,一次风量也这宜过大。燃烧器的投入与停用操作应缓慢。
4、启、停制粉系统及冲大灰时,对燃烧的稳定性在较大影响,各岗位应密切配合,并谨慎缓慢地操作,防止大量冷空气漏入炉内。
5、燃油炉在低负荷运行时,由于难以保证油的燃烧质量,应注意防止未燃尽油滴在烟道尾部造成复燃。
6、低负荷运行时,要尽量少用减温水(对混合式减温器),但也不宜将减温水门关死。
7、低负荷运行时,排烟温度低,低温腐蚀的可能性增大。为此,应投入暖风器或热风再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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