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阀校验问题的探讨

  仪器信息网 ·  2007-08-10 21:40  ·  10001 次点击
现行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都对安全阀校验作了规定,特别是自1997年起执行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对安全阀的校验提出了新的要求。
如第146条规定:在用锅炉的安全阀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检验的项目为整定压力、回座压力和密封性等。安全阀的校验一般应在锅炉运行状态下进行。如现场校验困难或对安全阀进行修理后,可在安全阀校验台上进行。此时只对安全阀进行整定压力调整和密封性试验。此条规定在执行中有很大困难。校验台上的校验介质一般为空气或氮气,温度为常温,与安全阀实际使用中的介质、介质温度和介质流量有很大差异,所以其整定压力和回座压力与实际开启压力和回座压力有偏差。但如选择现场校验,由于使用过的安全阀都需要修理,现场维修困难。即便是新阀校验,由于安全阀与压力表不在同一位置,锅炉升降压需一定时间,检验员要一个一个单位地校验,很不现实。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我们认为,现行的安全阀应同锅炉、压力容器及受压设备管道一样,采取制造许可证制度,对安全阀进行出厂监检。监检项目包括壳体强度、开启压力、排放压力、回座压力(或启闭压差)、密封性、额定排量、开启高度、机械性能等,并出具监检证书。而对新安装安全阀和在用的安全阀,应以校验台校验为主,只校验其整定压力和密封性。整定压力与实际开启压力的偏差用修正值修正。
关于安全阀的选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32条对蒸汽锅炉用弹簧式安全阀明确为全启式。全启式安全阀在开启过程中,能在压力升高到比整定压力不大的数值时,阀瓣急速开启到规定的开启高度,适用于气体介质的场合。这是因为气体介质在排放时伴随着很大的体积膨胀,需要一个急速开启的动作来保证压力在升高不多的情况下迅速释放介质。而对于液体介质来说,安全阀突然迅速地开启和关闭都会引起系统内压力很大的波动,甚至造成水击,会对系统产生不利影响。微启安全阀的开启高度与压力超过整定压力的大小成比例,适用于流体介质的场合。因为其开启和关闭过程比较平稳,不致引起系统内压力产生很大波动。因此,建议同样在《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明确:热水锅炉用弹簧式安全阀为微启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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