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通讯楼起重伤害事故

  仪器信息网 ·  2007-08-10 21:40  ·  7958 次点击
事故时间:2003年8月27日21时50分
事故地点:深圳市龙岗区
事故类别:起重伤害
伤亡情况:死亡1人
事故经过:
2003年8月27日,在某通讯楼工程现场,当晚8时40分发生了一宗高处坠落事故后,该工程并没有停工。当晚6时30分,空调班组在六层楼面安装空调静压箱,静压箱3.25m(长)×3.2m(宽)×1.5m(高),重500kg。作业人员先用汽车吊把静压箱吊至六层楼面,李×等人准备将静压箱安装就位。晚上9时50分左右,位于静压箱东侧、现场焊接的吊耳突然断裂,造成静压箱失稳摆动,挟着静压箱的李×被撞出楼面,坠落至地面,坠落高度21.8m。李×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直接原因:
(1)静压箱吊耳焊接质量达不到要求。
(2)施工作业面临边无安全防护措施。
间接原因:
(1)吊装方法选择不当。
(2)吊装、焊接人员均未经培训,无证上岗。
(3)项目部对吊装作业管理混乱,违反施工程序,施工方案未经审查擅自施工。
(4)夜间施工照明不足。
(5)监理单位对起重吊装作业监理不到位。
事故教训:
(1)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必须立即停工,进行整顿,安抚作业人员情绪,消除隐患。
(2)起重吊装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公司总监审批后实施。
(3)夜间进行起重吊装作业,必须有足够照明。
(4)避免过度加班加点,疲劳作业。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监理公司必须切实履行监理的安全责任,加强对起重吊装等危险作业的现场安全监管,制止违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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