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基础知识问答
仪器信息网 · 2007-08-10 21:40 · 10521 次点击
1、什么是特种设备?
答:特种设备是指在安装维修和使用过程中易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的设备。
2、特种设备的种类有哪些?
答:目前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有: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架空索道、游乐设施和防爆电器。
3、特种设备管理有哪些规定?
答:特种设备管理规定目前主要有原劳动部《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客运架空索道安全监察规定》国家技术监督局等六部门《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以及省市有关规定。
4、什么是特种设备事故?
答:特种设备事故是指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游乐设施、客运架空索道、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在安装、维修、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设备故障。
5、特种设备的特种作业范围有哪些?
答:电梯作业;起重机械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大型游乐设施作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接作业;锅炉司炉作业,锅炉水处理操作人员;锅炉压力容器1级无损检测人员。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作业有何要求?
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考核发证后方可上岗,做到持证作业。同时,必须定期接受复审。复审期除锅炉司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为4年、焊接作业3年、无损检测作业5年外,其余2年复审一次。超过复审期作业的人员视为无证作业。
7、从事电梯、起重机械制造、安装业务的单位应取得何种资格?
答:从事电梯、起重机械制造、安装业务的单位应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认可审查,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制造、安装安全认可证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安全认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
8、合法使用电梯、起重机械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答:(1)使用单位必须购买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认可资格或取得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的产品,并由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认可资格的安装单位进行安装。
(2)安装单位应在开工前两星期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开工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3)安装完毕,使用单位应会同安装单位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检测检验申办手续。
(4)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验,并出具检测报告。
(5)使用单位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有关操作规程和操作人员操作证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取得安全准用标志或安全使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