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说原来一、二类压力容器制造单位不含二类低压容器制造资格的要再另行申请,才可具有二类低压容器的制造资格?

  仪器信息网 ·  2007-08-10 21:40  ·  44706 次点击
原来的二类压力容器在原规定中是需单独增项的,即一个单位取得一、二类压力容器制造资格,如不特别申请是否包括二类低压容器的。而新《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中把第二类低、中压容器统一划分为D2级,是不是说原来一、二类压力容器制造单位不含二类低压容器制造资格的要再另行申请,才可具有二类低压容器的制造资格?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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