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许可条件》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政府或机构认可的制度”同内是否暂未执行?

  仪器信息网 ·  2007-08-10 21:40  ·  54292 次点击
《制造许可条件》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分承包的锅炉压力容器承压部件应由取得中国政府或授权机构认可的制造企业制造。“政府或机构认可的制度”同内是否暂未执行?国家对这些承压部件制作单位将采取什么样的办法管理?
中国政府或授权机构认可的制造企业指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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