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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规则》第四条,试制产品可进行监检,是否有数量限制?能否销售?申请制造高级别是否要逐级进行?
仪器信息网
· 2007-08-10 21:40 · 42865 次点击
《检验规则》第四条,试制产品可进行监检,是否有数量限制?能否销售?申请制造高级别是否要逐级进行?每次申请(升级)之间有无期限要求?
有数量限制。可以销售。申请制造高级别一般不要逐级进行?每次申请(升级)之间无期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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