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设计应报总局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备案,已取得CR2级设计资格的单位还需上报吗?
仪器信息网 · 2007-08-10 21:40 · 45586 次点击
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设计应报总局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备案,已取得CR2级设计资格的单位还需上报吗?
需要。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35号文件精神:“从现在起移动式压力容器设计要求将按照《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规定执行”,能否解释一下吗?如:今后生产罐式售装箱应取“压力容器设计证”,
自2004年1月1日起,生产罐式售装箱应取“压力容器制造和设计证”即C3级别。
移动式,
压力容器,
设计,
应报,
总局,
安全,
监察,
机构,
审查,
备案,
已取得,
cr2,
资格,
单位,
还需,
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