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压元件上管孔的布置应符合哪些规定?
仪器信息网 · 2007-08-10 21:40 · 36655 次点击
受压元件上管孔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接管孔应尽量避免开在焊缝上,并避免管孔焊缝与相邻焊缝的热影响区互相重合。如不能避免时,在管孔周围60mm(若管孔直径大于60mm,则取孔径值)范围内的焊缝经射线探伤合格,并且焊缝在管孔边缘上不存在夹渣,管接头焊后经热处理消除应力的情况下,方可在焊缝上及其附近开孔。
(2)集中下降管管孔不得开在焊缝上。
(3)胀接管孔不得开在焊缝上,胀接管孔中心与焊缝边缘及管板扳边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0.8d(d为管孔直径),且不小于0.5d+12mm。因为焊缝离胀接管孔太近,会影响金属在胀接时的弹性变形。
为了操作上的方便和安全,对于操作部位较高、操作人员立足地点距离地面(或运转层)高度超过3m的锅炉,应装设平台、扶梯和防护栏杆等设施。锅炉的平台、扶梯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扶梯和平台的布置应保证操作人员能顺利通向需要经常操作和检查的地方。
(2)扶梯和平台应防火、防滑。
(3)扶梯、平台和需要操作及检查的炉顶周围,都应有铅直高度不小于1m的栏杆、扶手和高度不小于80mm的挡脚板。
(4)扶梯的倾斜角度以45°~50°为宜。如布置上有困难时,倾斜角度可以适当增大,但不宜超过70°。
(5)水位表前的平台到水位表中间的铅直高度应为1m~1.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