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政府对固定式锅炉压力容器和电梯装置的管理(五)

  仪器信息网 ·  2007-08-10 21:40  ·  11486 次点击
五、违章与处罚
任何人违反《劳动规范》第二卷“职业安全与卫生”规定条款,直接导致雇员死亡、严重疾病或严重受伤,或有意违反并且知道这种违反行为可以导致雇员死亡、严重疾病或严重受伤,均为有罪并处以下列处罚:
(1)经法律诉讼控告程序并经法庭确认有罪后,罚款100万加元以下,或处以不超过2年的监禁,或两罚并处;
(2)即席裁决,罚款不超过10万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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