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对特种设备制造单位的要求

  仪器信息网 ·  2007-08-10 21:40  ·  10166 次点击
1.一般性要求
装置或设备制造单位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①确保装置或设备制造、检验、试验(需要时)符合标准要求和设计技术规范要求。
②确保影响人员安全与健康的设计缺陷能够在制造加工过程中被发现,并尽可能与设计者沟通并得到设计者的纠正,不得使这种设计缺陷成为产品缺陷。
③如果发现已经供应到工作场所的装置存在影响安全与健康的缺陷,制造单位必须对这种缺陷予以消除。
④必须向供应商提供设计方面的有关信息,如装置或设备的设计意图,装置或设备的检验检测要求,装置或设备安装、试运行、使用、维护、清洁、运输、保存、拆卸等方面的设计建议、保障装置或设备安全使用的工作系统情况,各种部件维护、调整、修理和清洁要求,以及对设备操作人员技能与训练要求,事故紧急处理程序等。
⑤必须提供有关装置或设备制造过程中的所有试验文件。
⑥从事装置或设备制造(焊接)和检验检测人员,必须通过相应的能力资格认定机构的考试,取得等级证书,并得到相关政府部门(包括安全管理机构)认可。
当装置或设备投入使用后,用户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装置或设备存在型式缺陷,并书面通知制造单位时,制造单位应对缺陷确认,确认后立即停止该装置或设备的制造与供应,直至消除了该缺陷为止。同时,通知所有使用单位对此类装置或设备采取预防措施。如果该缺陷会对装置或设备产生即时危险,应当通知用户立刻停止设备运转,并且负责安排消除这种型式缺陷并支付相关费用。制造单位或供应商确认存在型式缺陷后,必须将有关情况报告安全管理机构。
澳大利亚有的州还要求制造单位取得政府环保证书,并投工伤保险后才可以开展制造,是否投工伤保险由本州安全管理机构确认(维多利亚州)。虽然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不发制造许可证,但安全管理机构有禁止制造权。
2.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一些重要装置或设备(如承压设备)制造单位必须建立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根据所制造的产品安全等级,制造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可以是经过认证机构审查通过的,也可以是不需通过认证的。需要通过审查认证的质量体系要求如下:
①接受由澳大利亚一新西兰联合认证认可组织(JAS—ANZ)授权和批准的认证认可机构所进行的首次质量体系审查,且以3年为周期进行换证审查,不超过6个月时间间隔进行质量管理体系抽查。
②满足澳大利亚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等效采纳ISO9000系列标准)或安全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等效标准要求。
③制造单位应保证其经过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转,并与其责任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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