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特种设备管辖范围(二)

  仪器信息网 ·  2007-08-10 21:40  ·  14184 次点击
二、CE标志
(一)CE标志的由来
CE标志是商品在欧洲统一市场内流通所必需的,这一标志确保了产品能在各欧盟成员国之间进行交易。CE是法文“Conformit6Europ6ene(欧洲共同体)”的缩写,这个术语最初被用作是“CEMark”,1993年在93/68/EEC指令中被正式更改为“CEMarking’’。如今已被使用在欧盟所有的官方文件中。
(二)CE标志介绍
产品上标有CE标志说明该产品已符合欧盟在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相关指令的基本安全要求,表示该产品可以合法地在欧盟各成员国展示,并可以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在欧盟市场上大约70%的出售产品使用这个标志,因此它也被称为非欧盟产品进入欧洲的“通行证"。
欧盟指令在各成员国都必须强制执行,在指今中明确要求在
产品上、包装上、有关的文字上都要有CE标志。这对建立单一的欧盟市场、促进各成员国的经济发展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手段。制造商或欧盟进口商对于在产品上贴CE标志负有惟一的责任。在CE标志的认证过程中,必须有相关的技术文件和一份合格声明,对于某些产品,还必须进行测试,制造商必须通过检验机构的测试,并对这些产品发布一份合格声明。如果欧盟指令规定必须对产品的生产进行监控,那么还要在CE标志旁边贴上检验机构的注册号,如TOV南德意志集团(TUVStiddeutschlandGrouP)产品服务公司的注册号为0123,则必须贴上CEo123标志。
CE标志不是为消费者的需求设立的,而是针对欧盟成员国内负责实行市场产品安全控制的国家监管当局(例如德国商监局、海关等)设立的,作为商品能在欧盟境内自由流通的一种保证。这将促进欧盟范围内产品的自由流通。
(三)CE标志的特点
“CEMarking"是赢得欧洲市场的关键。它既有优点,也有缺点。
优点是有此“通行证"产品能顺利地进入整个欧洲市场,在整个欧盟市场内将只有惟一的一个法律和规则指导该产品的设计、制造和标志,使产品进入欧盟国家更容易。
缺点是新的产品指令可能比现有的国家法律和法规要求更高。为赢得产品继续出口到欧洲市场的权利,制造商可能会在设计、生产上花费更多;为得到CE标志,除产品必须有注册登记证(CertificateofRegistration)外,必要时还得有试验证书(TestingCertification)。
(四)需标注CE标志的国家
现在有28个国家产品上应贴有“CEMarking”,即25个欧盟成员国,加上另外3个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成员国:
冰岛、列支敦士登和挪威。随着欧盟新成员国的加入,这个数字将迅速增加。
(五)需标注CE标志的产品
以下品种的产品出口到这28个欧洲国家或由这些国家制造、使用,需要贴CE标志:
——建筑产品;
——电器产品;
——气体装置和非气体装置;
——爆炸环境下的设备及防护系统;
——用于诊断的医疗设备;
——电梯;
——机械装置;
——船用设备;
——检测仪器;
——医疗仪器;
——非自动称重装置;
——人身保护设备;
——简单压力容器;
——游船;
——卫星站设备;
——电信设备;
——玩具;
——非自动称重设备;
——机械装置。
(六)获得CE标志的途径
要想获得CE标志,必须完成下列步骤:
(1)确定产品适用的指令。如果有多个指令,必须符合所有的指令;
(2)确定指令运用于设计、制造的基本安全要求;
(3)选定合格评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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