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特种设备重要技术法规(六)

  仪器信息网 ·  2007-08-10 21:40  ·  11263 次点击
(六)压力系统安全规程
《压力系统安全规程》(PressureSystemsSafetvRegUla—tions2000)主要适用于在役压力系统,如压力系统的运行及定期检验等。同样也适用于承压设备规程范围以外的压力系统的设计制造等方面。
2000版《压力系统安全规程》适用于储存以下介质的压力系统:
——o.5bar以上表压的气体;
——在工作温度或17.5℃时,蒸汽压力不低于0.5bar表压的液体;
——任何压力的蒸汽。
本规程涵盖了压力系统从最初设计、制造(包括在用修理和改造)直至安装、维护、按书面计划检查及保存记录等各个方面。
2000版《压力系统安全规程》是1989版《压力系统与运输气体容器规程》的修订版,但是在适用范围中去掉了气瓶,同时引入了《承压设备规程》的一些规定,使两者更易于协调。与1989版《压力系统与运输气体容器规程》相比,主要的变动有:
——删除了有关气瓶的要求。从1996年起,1989版《压力系统与运输气体容器规程》中有关气瓶方面的规定,已经列入《危险物品运输(分类、包装和标志)及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规程》。
——调整了设计、制造部分的使用范围,以协调《承压设备规程》与2000版《压力系统安全规程》之间的关系。这样,如果一台容器的设计、制造符合了《承压设备规程》的规定,它也就完全满足了2000版《压力系统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
——其他有关在用检验方面的要求也有所调整。
2000版《压力系统安全规程》自2000年2月21日起生效,没有过渡期,主要是因为它与原1989版《压力系统与运输气体容器规程》相比,没有原则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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