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起重机械及起重装置的监督管理(三)
仪器信息网 · 2007-08-10 21:40 · 9597 次点击
三、起重机械或起重装置的检测、检验证明书及报告的备存及展示
起重机械或起重装置的拥有人,须将起重机械或起重装置的任何测试、检验或检查的证明书及报告备存于安全地方,并不得将该证明书或报告弃置,直至在拥有人收到下次测试、检验或检查的证明书或报告之日起计2年后,或起重机械、起重装置被置弃之日起2年后。
起重机械或起重装置的拥有人,须在所有合理时间内,交出职业安全主任要求查阅的证明书或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