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载货升降机的监督管理(3)
仪器信息网 · 2007-08-10 21:40 · 33897 次点击
三、载货升降机的检验
任何载货升降机的拥有人须安排至少每年一次的彻底检验。检验报告记入备存的登记册中,检验人员须是在机电工程署注册的升降机工程师或由劳工处长认可的合格人员。如果经检验该载货升降机危及安全使用,则检验员须在检验完成后28天内,将检验报告的副本送交劳工处长。经检验的载货升降机,其拥有人须备存一份载有升降机每次检验报告的登记册,册内每一记项均须由进行检验的人签署。
在职业安全主任为进行检查而要求出示登记册时,升降机拥有人须出示登记册以供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