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建筑塔式起重机主要管理环节
仪器信息网 · 2007-08-10 21:40 · 34582 次点击
1.设计、制造
1999年6月23日以后按照ANSI或ASME标准B30.3—1996建筑塔式起重机要求。
2.安装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爬升和拆散要求取得DOSH的许可证,并在竖立、爬升、拆散过程中有制造商或销售商的代表或起重机执业检查代理在场并提供顾问的情况下进行。
3.检查
塔式起重机应在每年或每次在新工地竖立时进行检查,检查应由执业检查代理实施并出具检查符合运行要求的证明书。政府监管机构也对塔式起重机实行每年两次的检查。
4.使用
塔式起重机必须持有运行许可证才能运行,固定式塔式起重机运行许可证有效期为固定在一个工地的期间,流动塔式起重机运行许可证期限为一年。
只有经过雇主授权和培训、或已经有资格的操作人员才能准许操作。
5.维修改造
按照检查代理的建议建立预防性维修保养制度,保存详细记录供DOSH查验。调整和修理应由有资格人员实施。
对受力构件进行焊接修理应由检查代理提供指导。危险部件焊接应由持高级焊工证书的焊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