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锅炉压力容器和工业管道设计(三)

  仪器信息网 ·  2007-08-10 21:40  ·  10995 次点击
(三)对外国和加拿大其他省产品设计登记要求
对于外省进入本省或外国进入加拿大境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系统和附件,加拿大标准CSAB51要求产品设计要经该各省管理机构(或授权管理机构)审查登记,取得加拿大登记号,登记材料和内容要求与上面规定相同。虽然安大略省也基本采纳了这个标准,但安大略省并不要求国外制造企业向TSSA进行设计登记。
在加拿大境外制造的附件,如果首次进入的地区不是这两个省,制造厂必须向首次使用附件所在地的加拿大省级管理部门(或授权管理机构)登记。以后,加拿大其他省级管理部门(或授权管理机构)在被提供了加拿大最初登记省的法定声明表副本和支持文件后,可以接受已有的登记。
为了保证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系统和附件在制造前向授权管理机构申请登记,阿尔伯塔省还规定了设备引入者有确保设备的设计者或制造者向阿尔伯塔省锅炉安全协会申请登记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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