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锅炉压力容器和工业管道设计(一)
仪器信息网 · 2007-08-10 21:40 · 11201 次点击
(一)设计单位(人员)资格与采用标准
两省均对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没有任何资格要求。加拿大标准CSAB51规定,“制造厂对锅炉、压力容器、附件、受火加热压力盘管或压力管道系统的设计或制造负有责任”,而不是设计单位和人员负有责任。英国也有类似规定,英国标准BS5500规定,“制造厂对压力容器设计计算的完整性、精确性和符合本标准全部要求负有责任”。虽然加拿大CSAB51标准基本采纳美国ASME要求,但由于加拿大是英联邦国家,在设计责任规定方面,显然CSAB51标准采纳了英国标准的要求。
阿尔伯塔省和安大略省对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系统设计制造采纳的标准主要为CSAB51和美国标准ASME,以及两省根据自己管理要求而制定的技术文件。
锅炉、压力容器、附件、受火加热压力盘管或压力管道系统的设计如不同于CSAB51标准要求,或先前已经使用过,未经省级授权管理机构的书面批准,不得进入本省安装。如需要经省级管理部门(或授权管理机构)批准,则必须提供完整的设计图
纸、技术规范、制造厂数据报告和最近的检验报告。
锅炉协会的行政官可以有权批准采用与阿尔伯塔省有关压力设备规程引用标准相等的其他同样可以保障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的标准所进行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