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载人索道安全管理(三)

  仪器信息网 ·  2007-08-10 21:40  ·  37106 次点击
(三)运行与维护
新西兰有关法规要求索道运营单位建立、执行索道安全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对于尚未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索道运营单位,必须依照相关工作手册或一般认可的工业实施准则进行索道运行管理。同时,要求运营单位在制造单位说明书和建议书的基础上,根据索道操作地点的实际情况制定运行管理制度、索道维护安全程序、索道检验与维护日程表(详细列出每个部件的检验频率以及它们进行的日常维护要求),提出对操作人员的要求、操作人员最长工作时间、有效休息等内容,以及制定日常维护记录表格。
索道运营单位要确定索道主管人员,主管人员应当亲自监督每条载人索道及每项特定行为活动的开展,或委派合格人员进行此项监管工作,但要确保所指派人员有足够的资格完成工作和承担相关责任。在委派人员负责监管工作时,给予合格人员监管载人索道运作的充分授权,但不应同时指派影响到他们管理角色的其他工作。
所有索道设备都必须由指定的具备资格的操作人员运行。索道运营单位主管人员负责对其进行培训和监督。同时,还要培训好充足的人员以应付紧急情况。在索道运行期问,这些应急人员必须在岗,随时准备好处理任何紧急情况。
所有载人索道必须在设计限制条件下安全运行。在每次载人索道运转过程中,所有相关安全装置都必须处于安全工作的状态。所有与载人索道相关的运转过程都要定期进行检查,并且由合格人员负责执行持续改善和更新的工作。当操作或其他人员发现载人索道出现安全问题时,必须尽快通知主管人员。主管人员要安排合格人员马上对索道进行检查。一旦确定载人索道存在不安全因素时,主管人员应立即将载人索道退出工作状态并使其无法运转,明确标示该索道已停止工作,并把已停止运转的索道的有关细节详细记录。没有将该索道恢复到安全状态以前不得恢复其运转。
所有索道和所有的安全装置,都应在安全情况下进行维护。系统性的日常维护和检查时间表由设计者提出,由制造单位完善并标明。任何乘客索道都必须在设计者或制造单位所要求的内容和期限开展维护工作。接受维护的载人索道,不管是例行维护还是针对某个故障的维护,都要在重新投入工作前进行正确的试验以确保设备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所有与载人索道有关的维护程序,要在受控状态下实施,所有维护活动都必须由合格人员负责。
在索道维护时,有些维护活动要得到制造单位或检验机构的认可或批准,如索道平衡物重量的改变,就必须事先得到制造单位和检验机构的认可,否则不得更改索道平衡物重量。
当发现载人索道或其任何部件具有型式缺陷时,主管人员要立即向制造单位或供应商提供有关缺陷详情的书面通知。当检验机构取消或暂缓发放架空索道的检验合格证书时,主管人员应立刻将索道退出运行。
索道运营单位必须记载并保管好所有索道资料,包括设计者、制造单位、供应商或安装承包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说明书、技术规范或其他数据资料、设计鉴定评审合格证,检验与试验合格证书、安装资料、验收测试记录、安全使用保养规章制度、运行记录、维护记录、修理改造记录等。并使这些档案资料可以被管理人员、维护人员、操作人员和检验人员等自由查阅。这些档案资料必须保存到设备报废处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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