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载人索道安全管理(二)
仪器信息网 · 2007-08-10 21:40 · 41914 次点击
(二)制造、安装与验收测试、修理改造
1.制造
索道制造单位必须依据已经通过设计鉴定评审的设计进行制造。制造时,制造单位应确保任何制造过程均由具有相应能力的人员承担,并符合设计者认可的相关制造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规定,严格按照设计规定的检验与试验方案开展检验和试验。在制造时,应由制造单位检验人员和具备无损检测人员对牵引索、运载工具的连接和重要部分进行无损试验,确保它们没有缺陷和破裂现象。另外,制造单位还要提供这些部位主要部件试验合格证
书,注明接受测试的部件的序列号、进行的试验种类、试验结果,以及这些部件的具体装配位置等。在索道制造过程中,制造单位对载人索道设计的任何改变均应取得设计者的认可,重新通过设计鉴定评审并予以记录。当已经出厂的索道发现具有型式缺陷时,制造单位要立即采取实质性措施停止生产有缺陷的载人索道或部件,并在该缺陷未纠正前,全部停止制造同类载人索道或部件。
索道制造单位应确保每个载人索道上都有包含如下内容的永久性标志:
①制造单位的名称、制造年份和检验机构颁发的特定标志。
②相关工作参数,如安全工作负载(单位采用公斤或最多人数)。
③任何设计者要求标志的数据。
2.安装与运行测试
载人索道安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者或制造单位提供的完整正确的设计制造资料进行安装、试运行、试验和检验活动。安装过程中,载人索道安装单位应将安装和试运行过程中的每个重要安全步骤记录下来,并按规定无偿向使用单位和索道检验人员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在乘客索道安装结束,交付运行前,必须经过验收与测试。在测试开展前,制造单位和设计者应提交一份测试完成时间表,并将这时间表送至测试单位(机构)。测试时,检验机构的检验人员参加观测。
对架空索道的验收和测试内容包括:
①对塔台和机械的外视检查,包括完工的质量和是否按安装计划和规划正确安装。
②对索道进行至少24小时的连续运行,以检查运动部件的过热、机械或结构部件的过大振动或偏斜、张力系统的自由运动等。
③检查在主动力和辅助动力下操作控制的正确功能,包括手动停机开关、自动停机开关、限制开关、脱绳器、刹车、防反转装置、超速管理等。
④在满载和局部负载条件下所能提供的对运行最不利的环境进行详尽运行测试。
⑤对伺服刹车、紧急刹车和驱动设备进行模拟过载10%的过载测试。
⑥在主动力和辅助动力下进行测试以确定主发动机能在对不利的负载条件下启动索道。
⑦测试所有的通讯和报警装置。
⑧除非以前的测试已经给出报告,否则椅子、小舱和吊钩一起作为一个单元,以其总重量的两倍负载进行测试。当负载到位后,椅子和小仓的所有附件在应力下都要证实是安全的。
其他任何测试机构认为必须的测试和制造单位推荐的所有测试。
对地面索道的验收和测试设计主要包括负载测试(对负载测试的最后计算和安排由设备设计审核者执行)、主驱动测试、发动机停机测试、伺服停机(伺服刹车关闭)测试、紧急停机(伺服和紧急刹车关闭)测试、逆转测试、刹车执行测试、辅助驱动测试、紧急驱动测试、卸载运载器等内容。
在索道验收测试时,要在加载情况下提供尽可能多的不利环境进行详尽测试。在接受测试前,索道要至少运行24小时,以检查运动部件的过热、过大振动或偏斜、平衡物的自由运动等情况。
载人索道在所有安装工作结束后,必须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由颁发检验合格证书的检验机构给设备印上永久性的特定标志。
3.修理改造
当索道运营单位收到检验机构的书面通知,需要对索道进行修理改造时,主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问工作,向检验人员提交执行每个步骤的书面材料,并记录所有索道修理改造细节。
对于索道所用材料改变、部件尺寸改变、索道地点位置变化、速度增加、增加功率、长度变化、上升、拉伸系统或刹车系统的大型改造,视同新设备并要求进行设计鉴定评审与检验(但对于便携式地面拖车,其使用地点的改变不做此要求)。
载人索道(地面索道除外)维修与改造时,所进行的索道维修与改造工作必须符合索道运行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规定要求,所有维修与改造活动由合格人员进行。索道主管人员有责任确保任何安全装置的维修与改造,是依照设计制造的技术规范进行的。
修理改造后,经检验人员检验合格,取得新的检验合格证书后。索道才可以继续投入运行。
对于驱动系统或控制系统的一个单独部件和一个拉伸部件的改造属于小型改造,这种改造进行适当的试验后即可再投入运行。载人索道(地面索道除外)改造需要焊接时,要确保任何焊接依照焊接程序、由新西兰检验人员资格委员会(CBIP)认可的焊工进行,并且符合检验人员提出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