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锅炉压力容器和工业管道定期检验

  仪器信息网 ·  2007-08-10 21:40  ·  12747 次点击
由于阿尔伯塔省与安大略省在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方面差别较大,在此分别介绍两省情况。
(一)阿尔伯塔省
在用设备定期检验由锅炉安全协会、保险公司、授权代理、授权公司或业主/用户(检验)项目单位负责检验。凡不是经锅炉安全协会检验的设备设施,检验单位要向锅炉安全协会提交检验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按检验周期分为外部评定和全面检验两种。
外部评定最长不超过5年。项目包括外观检查、安全阀检验,以及审查所有有关运行参数、操作失误和事故资料信息。
全面检验可分为基于常规检验方法的全面检验和基于风险评估的全面检验。基于常规检验方法的全面检验包括外部评定和内部检查。全面检验周期因设备检验等级不同而不同。设备检验等级分为0、1、2、3四个级别。新安装的设备只能定级为0级,直到经过全面检验后才能进入其他级别。1级也只能通过全面检验后,认定符合有关安全运行条件后才可进入2级。采取常规全面检验的设备最高只能定级为2级。只有采用风险评估方法检验的设备才可以定检验等级为3级。
检验等级定为0、1级的锅炉,蒸汽锅炉全面检验周期大多定为1年,热水锅炉检验周期为2年,个别也有3年;检验等级定为2级的锅炉,大多数锅炉全面检验周期为2年,一些蒸汽锅炉仍有1年检验周期的,一些热水锅炉有3年检验周期的;检验等级定为3级的锅炉,需采用风险评估方法检验,除移动式锅炉全面检验期为1年外,其他锅炉检验周期多为3年或4年。
检验等级定为0、1级的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周期多为3、4或5年,但对快开门压力容器,检验周期为2年;检验等级定为2级的,检验周期多为5年,但对快开门等一些种类的压力容器,检验周期为4年,对冷冻机组中的压力容器、液化石油气储存容器和一般储存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周期为10年。检验等级定为3级,采用风险评估方法的压力容器,检验周期基本与2级相同,个别种类的压力容器检验周期有6年的;氨储存容器、空气接收器和生产用储存容器检验周期为10年。
锅炉压力容器的检验等级要根据变化情况而变更,当运行参数变化、外部评定发现问题、腐蚀变化、设备接近设计寿命等因素出现时,检验等级也要随之变化。
安全阀的检验等级也分为0、1、2、3级。锅炉安全阀校(检)验周期多为2年或3年(级别较高时),对于移动式锅炉或用在公共区域锅炉的锅炉安全阀,检验等级在0和1级时,检验周期为1年。压力容器安全阀检验周期多为5年。但对快开门压力容器,安全阀检验周期在等级为0级时为2年,0级以上为4年。
在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系统使用过程中,根据运行情况,在定期检验时,负责检验的安全规范官可以要求采取X光探伤、超声波探伤或表面探伤。
(二)安大略省
定期检验由TSSA和保险公司负责。未投保的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由TSSA负责,压力管道系统检验由用户负责。TSSA除开展强制性定期检验外,还向用户提供检验前的预检验服务(用户自愿),并收取费用。在检验有效期内,当监察主管认为必要时,可以让检验员再进行检验。用户仍须付费。
投保的设备由保险公司负责检验。保险公司应在定期检验工作完成后21天内向监察主管提交档案材料,证明检验工作符合规则的要求。监察主管在接到保险公司提交的检验材料后,签发检验证书。
监察主管可以委托保险公司或其他有资格人员向用户提供检验服务。凡接受委托的检验人员必须在检验后48h内向监察主管报告检验情况。
安大略省列入定期检验的锅炉压力容器为:
(1)加热面超过10ft(0.93m2)的高压锅炉;
(2)湿加热面超过30ft2(约2.8m2),或输入功率超过30kW的电加热低压锅炉;
(3)直径超过6in(152rnlTl)、容器大于1.5ft3(约42.5dm3)并压力超过15psi(103kPa)的压力容器。
安大略省对锅炉压力容器的检验周期规定为:
(1)高压锅炉1年检验一次;
(2)低压锅炉每2年检验一次;
(3)压力容器一般每3年检验一次;
(4)快开门容器和除氧器1年检验一次;
(5)缓冲罐与气水两用罐每2年检验一次。
安大略省还规定经营或运输丙烷、压缩天然气的单位每年至少对每台罐车和设备进行一次检验。从事罐车检验单位应是运输部登记注册的检验单位。检验后,经营单位至少保留检验报告3年。另外,用户还要根据安大略省丙烷燃料系统和公路罐车5年定期目测检验程序与标准进行每5年一次的检验。丙烷充装站还要对埋藏管道和装置管道系统由TSSA燃料安全部门检验师进行检验。
安全阀校验周期为:
(1)操作压力大于15psi(103kPa)的动力锅炉,每年进行
一次系统试验或开启试验,每5年至少进行一次校验;
(2)移动式锅炉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
(3)压力小于等于160psi(1102kPa)的采暖用热水锅炉安全阀每2年校验一次;
(4)压力小于等于15psi(103kPa)的蒸汽采暖锅炉每年进行一次开启试验,每5年至少进行一次校验;
(5)介质为空气和蒸汽的压力容器,每年进行一次开启试验或系统试验,如果不能做年度开启试验,每5年至少进行一次校验;
(6)液化石油气、氨介质容器(不包括罐车)和低温容器,每5年至少进行一次校验;
(7)除此以外,其他所有压力容器安全阀最长校验期限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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