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部件的检测内容及要求(2)
仪器信息网 · 2007-08-10 21:40 · 14934 次点击
5.限位限量及联锁装置
(1)过卷扬限位器应保证吊钩上升到极限位置时(电葫芦>0.3m,双梁起重机>0.5m),能自动切断电源。新装起重机还应有下极限限位器。
(2)运行机构应装设行程限位器和互感限制器,保证2台起重机相互行驶在相距0.5m时,起重机行驶在距极限端0.5~3m(视吨位定)时自动切断电源。
(3)升降机(或电梯)的吊笼(轿厢)越过上下端站30~100mm时,越程开关应切断控制电路;当越过端站平层位置130~250mm时,极限开关应切断主电源并不能自动复位。极限开关不许选用闸刀开关。
(4)变幅类型的起重机应安装最大、最小幅度防止臂架前倾、后倾的限制装置。当幅度达到最大或最小极限时,吊臂根部应触及限位开关,切断电源。
(5)桥式起重机驾驶室门外、通向桥架的仓口以及起重机两侧的端梁门上应安装门舱连锁保护装置;升降机(或电梯)的层门必须装有机械电气连锁装置,轿门应装电气连锁装置;载人电梯轿厢顶部安全舱门必须装连锁保护装置;载人电梯轿门应装动作灵敏的安全触板。
(6)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各类限位限量开关与连锁的电气部分应有防雨雪措施。
6.停车保护装置
(1)各种开关接触良好、动作可靠、操作方便,在紧急情况下可迅速切断电源(地面操作的电葫芦按钮盒也应装紧停开关)。
(2)起重机大、小车运行机构,轨道终端立柱四端的侧面,升降机(或电梯)的行程底部极限位置,均应安装缓冲器。
(3)各类缓冲器应安装牢固。采用橡胶缓冲器,小车的厚度为50~60mm,大车为100~200mm;如采用硬质木块,则木块表面应装有橡皮。
(4)轨道终端止挡器应能承受起重机在满负荷运行时的冲击。50t及以上的起重机,宜安装超负荷限制器。电梯应安装负荷限制器,以及超速和失控保护装置。
(5)桥式起重机零位保护应完好。
7.信号与照明
(1)除地面操作的电动葫芦外,其余各类起重机、升降机(含电梯)均应安装音响信号装置,载人电梯应设音响报警装置。
(2)起重机主滑线三相都应设指示灯,颜色为黄、绿、红。当轨长>50m时,滑线两端应设指示灯,在电源主闸刀下方应设司机室送电指示灯。
(3)起重机驾驶室照明应采用24V和36V安全电压。桥架下照明灯应采用防振动的深碗灯罩,灯罩下应安装10mm×10mm的耐热防护网。
(4)照明电源应为独立电源。
8.PE线与电气设备
(1)起重机供电宜采用TN—S(三相五线制)或TN—C(三相四线制)系统,将电网的PE线与起重机轨道紧密相连。
(2)起重机上各种电气设备设施的金属外壳应与整机金属结构有良好的连接;否则应增设连接线。
(3)起重机轨道应采用重复接地措施,轨长>150m时应在轨道对角线设置两处接地,但在距工作地点≤50m内已有电网重复接地时可不要求。
(4)起重机2条轨道之间应用连接线牢固相连。同端轨道的连接处应用跨接线焊接(钢梁架上的轨道除外)。连接线、跨接线的截面要求:圆钢≥30mm2(φ6~φ8mm),扁钢≥150mm2(3mm×50mm或4mm×40mm)。
(5)升降机(电梯)的PE线应直接接到机房的总地线上,不许串联。
(6)电气设备与线路的安装符合规范要求,无老化、无破损、无电气裸点、无临时线。
9.防护罩栏、护板
(1)起重机上外露的、有伤人可能的活动零部件,如联轴器、链轮与链条、传动带、皮带轮、凸出的销键等,均应安装防护罩。
(2)超重机上有可能造成人员坠落的外侧均应装设防护栏杆,护栏高度应≥1050min,立柱间距应≤100mm,横杆间距为350~380mm,底部应装底围板(踢脚板)。
(3)桥式起重机大车滑线端梁下应设置滑线护板,防止吊索具触及(已采用安全封闭的安全滑触线的除外)。
(4)起重机车轮前沿应装设扫轨板,距轨面≤10mm。
(5)起重机走道板应采用厚度≥4mm的花纹钢板焊接,不应有曲翘、扭斜、严重腐蚀、脱焊现象。室内不应留有预留孔,如无小物体坠落可能时,孔径应<50mm。
10.防雨罩、锚定装置
露天起重机的夹轨钳或锚定装置应灵活可靠,电气控制部位应有防雨罩。走道板应留若干直径50mm的排水孔。
11.安全标志、消防器材
(1)应在醒目位置挂有额定起重量的吨位标示牌。流动式起重机的外伸支腿,起重臂端、回转的配重、吊钩滑轮的侧板等,应涂以安全标志色。
(2)起重机驾驶室、电梯机房应配备小型干粉灭火器,在有效期内使用,置放位置安全可靠。
12.吊索具
(1)吊索具应有若干个点位集中存放,并有专人管理和维护保养。存放点有选用规格与对应载荷的标签。
(2)捆扎钢丝绳的琵琶头的穿插长度为绳径的15倍,且不小于300mm。
(3)夹具、卡具、扁担、链条应无裂纹、无塑性变形和超标磨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