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市电梯类特种设备的主要管理环节

  仪器信息网 ·  2007-08-10 21:40  ·  39030 次点击
(一)设计制造
对制造厂无资格要求,但设备和部件的设计制造应按照标准RS一18要求,并取得国家认可实验室的测试结果。某些安全部件,如液压缓冲器、井道门板和门框、厅门联锁装置、楔型绳套和升降楼梯椅等需要预先取得DOB的MEA认可号码。电梯则还有一个建筑物局下属的电气控制局(TheBureauofE1ectricCon-tr01)的一个BEC号码。所有电梯及相关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应符合建筑物法和有关参考标准的规定。
(1)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参考标准:RSl8l。
(2)机械停车设备考虑标准:RSl8—2。
(3)自动提升设备参考标准:RSl8—3。
(4)物料升降机(仅限于建筑物内一层楼内使用)参考标准:RSl8—4。
(5)输送机参考标准:RSl8—5。
(6)升降舞台参考标准:RSl8—6。
(7)工地载人升降机参考标准:RSl8—7。
(8)动力操纵脚手架参考标准:RSl8—8。
除专业规定外,电梯的有关规定对1970年11月6日之前已有的电梯无追溯力,但对已有电梯移到新的电梯井道时应符合全部新规定。
(二)安装
电梯安装、修复、改造或移装必须由电梯公司(承建商)向DOB专员提出书面申请,在私人住宅安装电梯也需要向DOB申请,取得电梯施工许可证后才能开始施工。电梯安装申请政策和程序说明见第4/96号解释通告。按照纽约市建筑物法要求,审查的内容包括所安装的设备是否符合标准和本规定。
(三)检查和测试
1.新装电梯检查和测试
任何新安装、移装和改造过的电梯相关设备工程完工后,由专业工程师(DE)或注册建筑师(RA)填写电梯检查报告,确保符合有关要求,并约请DOB专员代表见证电梯的测试。电梯相关设备必须经过测试并取得专员签发的设备使用许可证才能投入运行。以上测试按照建筑物法27—999节要求,由进行安装、移装或改造的公司或人员实施,并由专员的代表见证有关测试。
2.电梯检查和测试
所有电梯、自动扶梯应每2年进行5次定期检查。其中2次由业主聘请私人电梯检查代理公司的持证检查员实施,检查报告送给政府部门备案,作为签发电梯使用许可证的主要依据。另外3次是由DOB对电梯、自动扶梯进行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由计算机安排,检查日期不预先向公众或业主透露。私人电梯检查代理公司可以是保险公司、电梯维修公司、电梯制造商、电梯检查公司或其他人,这些检查代理公司或检查员必须被专员批准接受。DOB应制定规章,确定这些公司和人员的资格要求,业主可以在每年1月1日至9月15日实施这些检查,这种私人检查代理应按专员要求的格式见附表二(ELV一3)签发检查报告。检查的内容和所需填报的信息详见附表二(ELV一3)所示的检查报告,其中电梯、自动扶梯的检查项目75项,不良状况分为26种,纠正措施有16种。检查后5天内,应将检查报告连同违反建筑物法规定项目的清单送交业主,报告副本应送专员备案。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检查,并在每年9月13El之前向DOB专员递交报告副本是违法的。这种违法行为将按建筑物法26—125的规定进行处罚。超过时限,业主仍然可以向DOB备案检查报告,DOB将在这些迟交的报告上标上记号,有关处罚将停止进行,但仍保持违例的记录,每年10月15日前,所有发现的缺陷应整改完毕。
(1)各种电梯及相关设备检查和测试周期
a.电梯,每两年应检查测试5次,除非专员做出其他规定。但是,轿厢和对重安全钳检查周期不超过1年,测试周期不超过两年;液压缓冲器和限速器定期检查和测试周期不超过1年;液压电梯的压力腔和绳索液压电梯的柱塞杆每3年应检查测试1次。
b.自动扶梯,每两年应检查测试5次。
c.游乐设施,每6个月应检查测试1次,如果在开放季节,专员可以将定期检查和测试周期延长2个月。
d.施工载人升降机,每3个月或每次升高后应检查测试1次。
e.其他装置,按专员的要求。
每5年,电梯需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测试,私人电梯检查公司必须在实施安全测试前10天,通知建筑物局电梯部,以便电梯部门实施抽查。电梯检查公司完成这些安全测试后,将测试结论提交给政府主管部门。
(2)下列范围的电梯不需要进行定期检查和测试
a.在业主自己占用的两个家庭以下的住宅的电梯,仅由占用的业主使用,而住宅也不被寄宿者、房客和其他投宿者占用。
b.不会被其他人占用的修道院或教区内的电梯。
(3)额外的检查
专员可以在以上5项检查外,额外要求进行检查,但额外进行的检查不应收费。
(4)检查费用
每个电梯及相关设备的业主应按建筑物法26—213节要求向13013支付每台设备的检查费用。
(四)使用
电梯及相关设备必须取得专员的使用许可后,并将检查许可证书贴在电梯轿厢或扶梯上才能运行。
当设备使用许可已经获得,业主应将这种检查许可证书张贴在每台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的轿厢内自动扶梯、动力驱动脚手架旁边。只有按建筑物法27—998规定进行了定期检查的电梯才能取得这样的证书。这种证书的格式由专员决定。
此外,业主应当遵守设备的操作要求,每一台提升高度超过一层楼动力驱动的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除了自动操作(集选)电梯、路边电梯外,应由一个指定的有能力的人操作,这个人至少18岁,无严重的身体和精神缺陷,有能力实施相关操作。游乐设施的操作员还应有由专员颁发的能力证明书。
按照建筑物法27—188节规定,除动力驱动脚手架外,专员可根据有关要求签发临时使用许可证,签发电梯及相关设备临时使用许可证的条件是:
(1)许可的服务类别是临时许可;
(2)井道已经完全封闭或临时封闭。
临时运行证书应张贴在证书覆盖的设备附近显著位置,并说明最终未被专员批准的设备。
(五)维修保养
多层住宅的业主应与电梯修理人员或认可的电梯公司签订一份合同,由修理人员或电梯公司执行紧急修理任务。这个修理人员或电梯公司应是电梯检查代理或雇用了由专员接受的检查员。
维修保养应符合标准和本规定要求。
(六)改造、替换、拆除、移装电梯
应符合本规定和标准的要求并按照新装电梯程序进行检查测试。
(七)事故处理
法律规定业主或负责有关设备的人员应及时向专员报告事故,这些事故包括任何人需要医生诊治的伤害或超过100美元的财产损失。业主和有关人员还应向专员提供事故调查的便利。专员应及时进行调查并准备一份充分和完整的报告,这份报告内容应有详细的事实材料和可获得到的信息,以及所能确定的事故原因。这些报告应在合理的时间向公众公布,当事故与运行中的设备故障或结构损坏有关时,这些设备在被修复并由专员重新检查合格前应停止使用。专员可以命令停止使用这些设备,没有专员的同意,损坏的结构和部件不得移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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