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特种设备政府机构介绍
仪器信息网 · 2007-08-10 21:40 · 20776 次点击
1.联邦政府
根据德国的《设备安全法》负责德国特种设备监察的联邦政府机构是联邦经济与劳动部(BMWA)。联邦经济与劳动部内设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保护局中的设备安全处为德国联邦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其主要职能是负责组织制定设备安全和劳动保护方面的联邦统一法律、标准和协调工作,并代表德国向欧盟反映德国的利益。根据《设备安全法》第4章和第10章的规定,联邦政府在咨询工业设备技术委员会的意见后,经联邦议会同意可以制定法规和行政规章。其主要内容是:制定劳动保护和事故预防规章以及技术标准、通用的技术规程;确定执行议会或欧盟委员会法案所要求的程序制度和通告职责;确定主管行政机关对其他劳动保护工作的通告事项。
在联邦经济与劳动部领导下,还设有一个技术机构——联邦劳动保护署。联邦劳动保护署的主要职能是:全面支持联邦经济与劳动部在劳动保护领域的工作;与涉及劳动保护业务的机构、组织进行联系与协作;检查和分析企业、管理机构在劳动安全、健康状况和劳动条件方面的动态;促进已取得的成就和方法的应用和推广等;负责咨询技术设备委员会的领导工作,组织起草有关法规。
按照设备安全法的规定,在联邦经济与劳动保障部领导下,设立一个工业设备技术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下列部门官方检验员组成:州劳动保护主管部门、法律规定的事故保险机构、德国标准研究所、企业主联合会、工会和有关协会等。委员数量不超过21名,由联邦经济与劳动部、联邦卫生部协商一致后聘任。委员会的成员都不领薪水。该委员会按规定提出章程,由联邦经济与劳动部和联邦卫生部协商后批准。按照章程规定,该委员会选举一个委员为主任委员,负责委员会工作。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向联邦经济与劳动部和联邦卫生部汇报《设备安全法》的执行情况的咨询。
2.各州政府
德国各州政府均有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政府机构,主要职能是:负责检验单位和人员的资格认可;监督危险性大的设备的制造单位的资格认可(如气瓶等)以及事故处理。各州政府下设政府主管部门、政府监督机构和技术机构。各州政府的劳动保护主管部门的监察活动依据联邦政府法律进行,负责对本区域内进行总体统筹管理和监督,负责执行和监督检查联邦法律的实施。各州有自主权,执行联邦法律的方式完全由各州自己定。不同的联邦州政府设置的机构不尽相同,如:巴伐利亚州设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商监督局和州劳动保护署(研究所),工商监督局在市一级设有分支机构。在汉堡设有劳动、卫生和社会保障部和劳动保护局,在劳动保护局中设有技术监督机构。
在联邦州(包含州)以下设有工商监督局,工商监督局在市一级设有分支机构。工商监督局作为政府监督部门设有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监督等部门,它们按照《工商管理条例》对企业进行监督。
有些州的政府监督机构和技术机构是各自独立的,如巴伐利亚州;有些是并在一起的,如汉堡。
3城市政府
各城市也设有政府机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城市政府机构主要负责特种设备的使用许可、对在用设备监察和特种设备的市场监督。
以德国北威特法伦州的门兴格拉巴赫市劳动保护局为例,可以了解德国城市安全监察的工作情况。门兴格拉巴赫市属于联邦德国北威特法伦州,在该州首府杜塞耳多夫附近,是工业企业比较集中的城市,见图3.1。该市有150万人口,62000个企业,53万名职工。该局的主要职能是支持企业建立劳动保护管理体系,保证企业正常生产,并提供有关安全信息和技术咨询。该局有四个部门,共有工作人员60多人,其中有一个部门负责设备和产品安全,有14人,其中7人从事设备安全管理。对设备安全管理主要从事使用许可发放、对工厂进行监察和对检验机构进行监察。
发放使用许可的设备是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即承压设备指令(PED)中第1V类设备,即压力大于1000bar或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1000barL。
负责设备使用许可的工作人员有2名,设备数量不清楚。发放使用许可时收费,收费标准由联邦制定。具体标准如下:
设备价值收费标准小于
5万欧元150欧元
5,--.15万欧元150欧元+o.25%设备价值
15---,25万欧元150欧元+o.2%设备价值
25"---50万欧元150欧元+o.175%设备价值
50万欧元以上150欧元+o.15%设备价值
对工厂的监察主要是根据掌握的情况开展,一般没有问题的企业不去。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必须监察到场:
——发生事故;
——接到消费者举报;
——接到生产者和销售者举报;
——接到其他政府机构通报;
——收到消费保护通报。
在监察中发现问题的主要处理措施是:
——停止设备运行;
——责令制造企业召回;
——责令制造企业发出有关危险的信息;
——发布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指令;
——对危险性较大的,发布危险警告。
在监督检查中对确定存在隐患、违法的,监察机构立即做出处理决定;对不能确定是否存在隐患的,监察机构可以委托政府的技术机构进行技术检查。这个技术机构属于州政府的一个部门,纳入公务员管理。近年来,该局市场监督工作力度逐步加大,发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
在监察工作中,该市目前已经使用了信息管理系统(Inter—net-supportedInformationandCommunicationSystemforpan-EuropeanMarketSupervisionofTechnicalProducts,ICSMS)。该系统用于收集和通报对市场监察中发现的问题,以便于确定监察重点,采取措施。该系统由欧盟资助,各有关政府机构投资建设,在欧盟范围内使用。有关政府机构都可以把发现的问题通过该系统向欧盟通报,有关政府机构也可以从该系统中获得一些设备隐患信息,以在本地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