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安全使用管理办法(4)
仪器信息网 · 2007-08-10 21:40 · 10827 次点击
四、塔机大修保养
1.塔机自购置之日起,使用满3年,应进行一次大修保养,以后每2年进行一次大修保养。大修保养由生产厂家有关技术人员(工人)到现场协助使用单位进行全面的整机检修保养(各运转机构、液压顶升装置运作是否正常;各连接销轴、孔磨损和动定滑轮、轴套磨损是否严重;钢结构焊缝是否锈蚀开裂;标准节、前后臂是否锈蚀、变形等),对已失效零部件进行检修、加固或更换,同时建立塔机大修保养台帐。
2.塔机使用满8年以上,重要部位的连接销轴应予更换(包括前后大臂连接销轴、前后拉杆连接销轴、塔帽套架连接销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