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市特种设备主要管理环节之锅炉类特种设备
仪器信息网 · 2007-08-10 21:40 · 33318 次点击
1.设计制造
对制造厂无资格要求,但样机要通过专员接受的实验室的测试_;申请一个独立的MEA号码。此外,制造者还应证明其制造的同类设备与样机具有同等质量。安装后应通过在建筑师或工程师的指导下的测试,专员可要求见证有关测试。
2.安装
锅炉安装之前应向专员申请,提交有关安装图纸资料、安装设备的说明等,取得安装施工许可证后才能施工。详见第二节施工许可介绍。
3.检查
锅炉安装完成后,应建筑师或工程师进行检查和测试,DOB雇用的检查员代表专员见证有关测试。除非由DOB雇用的检查员或纽约州劳动法204节规定的认可保险公司进行的检查和测试外,所有锅炉的最终检查和测试应按照建筑物法27章第1分章的要求进行。但是,锅炉的输出能力(BTU)不超过350000BTU/小时的设备免除以上要求。
所有纽约州劳动法204节定义的锅炉,除了该节第5分部规定外,都应至少每年检查一次。定期检查应由认可的保险公司的有资格检查员,或专员颁布规定设定的有资格检查员实施。检查的方法由专员颁布的规章予以规定。检查内容应包括连接的烟囱。所有州实施劳动法规定定期检查的检查员,应该具有劳动法204节和专员颁发规章所要求的资格。
根据建筑物法26—160和27—795规定,压力大于15psi(磅/寸2),且功率大于10马力的高压蒸汽锅炉;或压力大于160psi或温度高于250。F的热水锅炉定义为高压锅炉。高压锅炉业主,可以选择DOB或州认可的保险公司对高压锅炉进行每年定期检查。DOB检查员亲自检查的高压锅炉收费每年每台为65美元。DOB一般情况下不直接对低压锅炉进行检查。低压锅炉由保险公司或其他有资格的检查员进行检查,他们向DOB提高年度检查报告,低压锅炉报告格式的表格见附表三(OP一1LP)。检查的内容和所需填报的信息详见本章附表三(OP一1LP)所示的检查报告。低压锅炉每年的许可证费用为每台30美元。此外,DOB专员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强制性的额外检查,但额外的检查不能另行收费。
4.使用
取得专员签发的使用许可证,才能投入使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
每一台需要定期检查的锅炉的业主,需要每年向专员提交一份书面声明,说明:(1)每台锅炉位置;(2)业主、或其代理人、承租人是否已经对锅炉进行检查,检查应及时地由认可的保险公司或其他有资格的检查员实施。声明的内容还包括检查员的名称和地址、检查日期、锅炉号码等。如果定期检查已经实施,年度声明应附上一份检查报告,检查报告的格式由专员统一制定。首次声明应在锅炉安装之后30天内提交,以后每年11月最后一天之前提交。如果业主不能按规定提交上述声明和通知,将按建筑物法26—125节规定予以处罚。
蒸汽锅炉安全阀设定压力超过15psi,或温度超过250。F的热水锅炉,必须由取得高压锅炉操作工程师证书的人员进行操作。
锅炉业主移动或停止使用锅炉应用30天内书面通知专员。
5.修理
锅炉修理后应由有执照的或有资格的锅炉操作员对修理进行检查,包括所有控制装置功能、所有阀的位置,该有执照的或有资格的锅炉操作员还应在设备重新开始运行时在场,负责该设备的安全操作。修理应符合标准RSl4—5的要求。
6.改造
锅炉的改造按照新装锅炉要求提交资料,申请施工许可。
7.收费
每一个由认可保险公司进行检查的锅炉的业主,应向DOB交纳年度收费,收费包括了监督管理成本,收费按建筑物法26—213节规定额度。这项费用应在每年提交年度声明时缴付。
8.燃料燃烧和燃料储存压力容器
这类设备应进行现场试压测试,液体燃料管道和储罐的测试压力应是正常最大工作压力的1至1.5倍。气体管道应进行密封性测试。这些设备还应经检查合格签发使用许可证后才能使用,并应有一份使用说明卡固定在设备附近显著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