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特种设备监察有效性

  仪器信息网 ·  2007-08-10 21:40  ·  20621 次点击
特种设备安全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是建构和谐社会和实现“安全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具体体现。2005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基础进一步增强,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安全监察有效性进一步提高,各类事故明显下降。
夯实依法行政的基础
为适应依法行政的需要,国家质检总局加快构建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启动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修订工作,组织起草了3件规章、38个安全技术规范、63个相关国家标准,其中已颁布安全技术规范10个。各级质检部门加大现场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力度,组织开展了节日和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大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制宣传活动,全社会特种设备安全法制意识得到增强。
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关
2005年,全国共颁发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5316个,获得许可的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累计达2.82万家。依法开展制造、安装过程监督检验的固定设备数量达179.63万台,气瓶1552.33万只,压力管道7.52万km,固定式设备中发现并消除安全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达17.49万次,问题出现率为944次/万台。依法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行考核,发证93.6万人。特种设备木质安全大幅提升,相关人员素质大幅提高。
强化使用环节安全监管
各级质检部门采取与使用单位签订责任状、告知书、企业承诺等形式,落实企业主体安全责任,督促指导企业切实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对设备依法申报检验。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各级质检部门加快构建动态监管体系。截至2005年底,全国已配备安全监察人员8286人,建立6.8万人的安全监察协管员队伍,初步形成安全监察组织网络。
针对薄弱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新成效,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开展危化品气瓶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气瓶产权转移率达80%以上,全国基本建立了气体充装单位对气瓶安全负责的新机制。压力管道专项整治有效推进,截至2005年底,工业压力管道普查工作基本结束,检验治理工业管道5.1万km;长输管道普查已有18个省开展,其中12个省(市)全部完成;有140个城市开展公用管道普查,其中6个省(市)全部完成。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状况得到有效改善,2005年与2004年相比,全国电站锅炉数量由6758台上升至7669台,使用登记率由60.6%上升至90.8%,危化品承压罐车专项整治成效显著,承压罐车定检率达100%。同时,针对2005年发生的典型事故和地方特种设备隐患特点,各地集中开展了水电工地起重机械、尿素合成塔和废旧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报废旧设备1万5484台,停用597台。
全国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严格实施定期检验制度,完成190.44万台在用设备、2164.16万只在用气瓶、13.30万km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发现固定式设备中有缺陷的设备共达42.06万台,问题检出率达2208次、万台,保证了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应急反应机制进一步健全。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质检总局于2005年6月30日印发了《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预案》,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制定了特种设备事故省级预案,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开展了应急预案演练。
推进5项改革创新
积极推进行政许可的改革创新,实行审查、批准、监督三分离,将鉴定评审工作交由技术机构实施。
积极推进开门立法的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技术机构和全国数百名专家的作用,加快了立法进程。
积极推进检验机构联合重组的改革创新,全国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总数从2004年的828个减少到2005年66底个,检验机构综合实力和安全把关能力明显提高。
积极推进现场监管方式底改革,通过动态监管、安全责任制的有效建立、社会各方齐抓共管等方式,提高了现场安全监察的有效性。
积极推进科技创新,2005年初步形成特种设备科技规划、科技投入、科研立项、成果应用等科技创新机制,中国特检中心组织开展的《压力管道安全检测与评价关键技术研究》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特种设备安全评价体系的研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006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2006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在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同时,以动态监管体系建设、落实3方安全责任、完善应急工作机制为工作重点,力争将全国特种设备事故率控制在0.88起/万台以下,继续保持各类事故稳中有降的平稳态势,为完成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全面推进5个工作体系建设
1、加快构建法规体系标准
2006年,国家质检总局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力争完成《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修订工作,启动《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起草调研工作,起草9件规章、40个安全技术规范和一批相关标准,在更大程度上依法监管。
2、加快构建动态监管体系
2006年,要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完成安全监察网络和信息化网络建设,基本实现安全监察机构与检验机构数据共享,实现国家与省级、监察与检验数据的动态交换,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监察工作盲区,力争不留死角。
3、加快构建安全责任体系
在各级政府地统一领导下,依法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检验机构技术把关责任和各级质检部门依法监管地责任,进一步研究3方责任的内涵和联系,形成促进监督制约的工作机制,明确义务,拟定措施,完善考核,实行奖惩,以强化责任的管理理念促进特种设备安全目标的实现。
4、加快构建应急反应体系
2006年,国家质检总局降加快制定特种设备应急反应体系建设规划,发布30个特种设备专项预案指南。各级质检部门要按照规划和指南进一步完善本部门的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指导企业建立企业预案,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合计各级质检部门要完善救援队伍,救援装备以及救援技术支持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应对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能力。
5、加快建构安全评价体系
构建安全评价体系的主要内容,一是在量化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方式,保障安全,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建立安全监察、检验工作状况和绩效评价方法,不断完善安全监察体制和工作机制;三是科学评价特种设备安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突出抓好3项重点工作
1、强化使用环节安全监管
督促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生产、使用企业突出工作重点,实行分类监管。采取签订责任状、安全管理告知以及企业承诺等方式,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一步明确安全义务,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措施,并实行严格、规范的量化考核和责任追究。
2、强化生产源头安全监管
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证。严格实施特种设备单位许可、人员许可和设备使用登记,严把安全准入关。完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程序,实行“三图一网”,推行电子审批。通过实施单位自查、随机检查、监督抽查、举报严查和产品质量监督监察等监管制度,强化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签订评审机构的监督管理。
3、强化薄弱环节的安全监管
继续开展压力管道专项整治,推进工业管道定期检验和使用登记,基本完成长输(油气)管道和公用管道的普查,在做好普查工作的基础上,对长输(油气)管道和公用管道逐步开展定期检验。继续开展气瓶充装站专项整治,开展气瓶使用登记,气瓶充装单位许可力争达到100%。继续开展电站锅炉专项整治,充分发挥电力行业安全管理和检验机构的作用,加强电站锅炉使用登记和作业人员考核换证,组织电站锅炉整治情况督查,力争使电站锅炉的使用登记率、安装监督检验率、定期检验率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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