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低负荷稳燃技术措施
仪器信息网 · 2007-08-10 21:40 · 22098 次点击
当机组负荷较低、燃煤煤质变化大,不利于锅炉稳定运行,为提高锅炉燃烧的稳定性,可以做以下措施:
1.煤质的优劣直接影响到锅炉燃烧的稳定,入炉煤的煤质应达到规定的标准,即挥发份,低位热值。
2.由于入炉煤的取样分析与实际燃用煤的低位发热量误差较大,操作人员可参照煤的低位发热量,当入炉煤质低于规定值时应注意下列操作事项:
2.1磨煤机组合运行方式尽可能采用下层A、B、C为主,如有A、B、C磨检修,磨煤机的检查或消缺工作应尽量安排在煤质较好、负荷较高时段,并尽力缩短工期,检修结束后的磨煤机必须及时投运。
2.2在煤量调整中,应控制下两层煤量较大,为基础煤量,最上层为调节煤量,用于正常的调节。控制煤量的原则是最底层最大,最上层最小。
2.3在运行中除按规程规定控制合理的风煤比及炉膛出口氧量外,辅助风门开度的控制应以均匀配风为原则,在此工况下如燃烧不稳,可手动调整运行磨的辅助风挡板,顶层二次风尽量开大,当有底层磨停运时,应关小该磨辅助风门至10%开度,以提高炉膛断面热负荷。
2.4低负荷运行需要停磨时,原则上应停用最上层磨,如因故障需停用最下层磨时,应将停用的给煤量移至相邻的上一层,确保上一层磨的煤量不小于40t/h后,再向另一层加,以满足最底层运行磨煤量最大的调节原则;给煤机或磨停运过程中,如炉膛压力波动异常,应及时投油稳燃。
2.5磨煤机的启停:启动磨煤机暖磨时,入口风量应维持在最低风量,当磨煤机启动的其它条件满足时,调整磨煤机入口一次风量,以满足启动条件,当磨煤机、给煤机正常启动后,随着煤量增加,应按风煤比例适当增大该磨一次风量;停磨过程中,操作应缓慢,从最小煤量至停止给煤机的时间应大于60秒,给煤机停止后,应将入口一次风量关至最小,然后再停磨煤机;给煤机或磨停运过程中,如炉膛压力波动异常,应及时投油稳燃。
2.6磨的煤量增减时,应及时调整磨的一次风量、出口温度(高限下)、辅助风挡板、周界风挡板,以提高煤粉的着火温度及减小煤粉的着火距离。另外,在调节辅助风挡板时操作一定要谨慎、缓慢,每一次的操作幅度不要超过10%,保证二次风差压正常和燃烧稳定。
3.低负荷时,停止炉膛的吹灰工作,减少吹灰对燃烧的影响。
4.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加强对送风机、引风机、一次风机、磨煤机、给煤机、辅助风挡板、燃烧器、油枪等设备的检查和重要参数的监视。
5.做好入炉煤质的记录工作,以备在煤质发生较大变化时,可通过有关记录,判明各煤仓煤质的情况;在特殊情况下还可采用在机组负荷稳定的情况下,分别增加各给煤机相同煤量,根据主汽压力上升、氧量变化的大小,确定当时煤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