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讲座(8)

  仪器信息网 ·  2007-08-10 21:40  ·  10651 次点击
使用合格产品杜绝“土锅炉”
由于承压和具有爆炸危险,国家对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和产品质量有严格要求,实行制造许可证和定点生产制度。因此选用、购置锅炉压力容器必须认准定点厂家的合格产品,通过足够的法律和技术文件认定厂家资质和产品质量。
一、锅炉压力容器的制造管理
1.锅炉和压力容器的制造单位,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所必要的设备、技术力量、检验手段和管理制度,主动申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审批,取得制造许可证,方能生产相应等级的锅炉压力容器。
2.制造单位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原材料验收制度、工艺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检验制度,保证产品的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
3.锅炉压力容器的新产品,必须经过试制和鉴定,才准批量生产。新产品的鉴定,必须有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的代表参加。
4.锅炉压力容器承压部件的焊接必须由经过考试合格的焊工施焊。焊接工艺规范应经过焊接工艺评定即焊接试验的验证。
5.锅炉压力容器出厂时,必须附有与安全有关的各种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受压元件及部件强度计算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和安装使用说明书等。
6.新制造的锅炉压力容器,必须在明显的部位附有铭牌,注明产品型号、制造厂名、产品主要性能参数、制造日期等。
二、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质量检验和监控
(一)制造厂家的质量检验
1.外观检查用目测和量具对设备几何形状、尺寸及表面状况进行检查,使其符合规定要求。
2.无损探伤检查用射线探伤、超声波探伤等不损坏设备的探测方式检查焊缝部位有无缺陷,是否完好。
3.焊接试板检查———破坏性检查为了截取机械性能试验和金相检验的试件而又不破坏设备,在锅炉压力容器的主要焊缝进行焊接时,必须加焊专供检查试验截取试件使用的试板,试板的材料、焊接工艺、施焊人员、热处理工艺等必须与要代表的焊缝完全一致,试板上截取试件所测得的机械性能及金相组织应符合标准规定。
4.水压试验在锅炉压力容器部件或整台设备制造完成并经无损探伤检查合格后,以常温水为加压介质,以(1.25~1.5)倍工作压力作试验压力,对部件或设备进行超压水压试验,以检查部件或设备的承压能力和完好程度。水压试验的结果应符合标准规定。
5.气密性试验是压力容器的一个质量检验项目,用以检查设备的严密程度。必须在水压试验合格后进行,试验介质为空气、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试验压力通常为容器设计压力,试验结果应符合标准规定。
(二)产品制造质量的监督
国家对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实行出厂监督、定期监督或批量抽查监督检验制度,监督检验由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或其授权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进行。监督检验的内容包括制造厂生产产品的过程及质量控制措施,制造厂质量检验情况及检验结果等。监督检验的依据是国家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法规及相关标准。不难看出,制造一台合格的锅炉或压力容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更不是随便一个单位或一个人就可以完成的事。
三、杜绝“土锅炉”
“土锅炉”是指无制造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擅自制造的承压锅炉。“土锅炉”的制造者不具备承压锅炉制造所必须的技术力量、工装设备、检测手段、安全质量保证体系等条件。所造产品有的结构不合理;有的制造质量低劣;有的材料不符合标准要求;有的未进行必要的无损探伤检查;更有甚者是以上各种问题都存在。“土锅炉”有时还不配置安全附件或安全附件不齐不灵。“土锅炉”是不具备或不确保具备承压能力的,“土锅炉”用于承压,发生事故是难免的。近年在我国的锅炉爆炸事故中,“土锅炉”爆炸占有相当的比例。如2001年我国总共发生锅炉爆炸88起,其中“土锅炉”爆炸70起,占79.5%。国家早就明令查处、禁止非法制造和使用“土锅炉”,最近加大了查禁力度。但查禁工作需要全社会的支持,特别是基层行政机构和小型、个体企业家的理解和支持。“土锅炉”是不定时的炸弹,绝不能图省钱、省事而使用“土锅炉”。
让我们一起来使用合格的锅炉压力容器,杜绝“土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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