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航空维修人员的资质管理
仪器信息网 · 2007-08-30 21:40 · 20639 次点击
人员资质要求是CCAR-145-R3(《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的审定要素之一,作为145部审定的航空器维修单位,建立满足规章要求的维修单位人员档案并按规定进行资质审定与授权是维修单位必须的管理要求。
南航新疆分公司飞机维修基地作为维修单位,历年来的人员资格管理工作都在不断的改进中得以进步和发展,但随着适航规章及各类检查要求的不断提升,其人员资格管理工作已逐步呈现被动状态,这其中主要包括两个因素:
一、管理要素的不健全,包括:现行组织机构下的岗位界定、人员资格要求的完善、人员资格授权程序的修订、人员所持证件样多类杂,以及与之匹配的《培训大纲》的补充与健全等等。
二、部门及员工自身管理意识的薄弱,包括:对岗位要求资格的不明确、对自身获取的资格不明确、对所持证件的有效性缺乏监管意识等等。
为满足持续适航的管理要求,完善维修单位管理要素,维修基地在学习相关兄弟单位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启动了“完善人员资格管理”的工作进程。在质量、培训及信息中心的多次合作探讨中,完成了前期准备工作。但由于后期基地组织机构的变化及程序修订等问题,人员资格的管理工作未能按计划运作。在随后的新版《维修管理手册》和《工作程序手册》正式生效后,在新版《工作程序手册》中,对人员资格的相关程序进行了补充与完善。新程序基本涵盖了维修基地现行组织机构下各类人员的资格要求,审定程序、授权程序及周期审核授权的程序等等。2009年4月,维修基地质量部门已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以航线四车间为试点,完成了车间所有人员资质普查。5月即开始一证化人员资格证书的统一更换工作。
管理要素的不断健全在于发现问题后进行符合性改变,从而自源头避免差错发生的可能性,但员工本人对自身资格的掌控与监管必须得到加强。首先,加强相关适航规章的学习。作为145部维修单位,维修人员需对CCAR-145-R3(《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CCAR-66-R1(《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等规章进行及时、认真学习,学习的根本目的在于了解规章,并严格落实规章要求。
其次,加强新修订程序手册里相关“人员资格程序”的学习。因为执行部门申请人员中还存在对申请资格的不明确、不知道按何种程序进行申请、资格申请缺乏计划性以及将一切授权责任归咎于质量部门等等问题。种种问题的出现都是源于员工对程序学习不够。再者,建立对自身资格的有效性监控途径。针对维修基地目前对所持证件的管理模式为集中性放置,缺乏有效性监管的情况,需建立良好、有效的管理模式并落实专人监管,重视质量部门的相关通知与提醒,及时完成相关工作,切实将人员资格证件的有效性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综上,人员资格管理工作是一个整体性工作,员工本人需加强对自身资格的重要性和时效性认识,切忌模糊与被动、甚至无意识。同时,增强员工对自身资格的掌控,鼓励员工勇于创造资格以胜任欲争取岗位要求,从而为维修基地人力资源的合理调配及整体管理质量的提升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