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固定资产的盘点
仪器信息网 · 2007-08-30 21:40 · 11098 次点击
早期公司对固定资产管理意识相对薄弱,出现较多设备帐物不相符、部分配件作为固定资产等不良现象。为规范管理,本次协调设备员、财物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对设备固定资产进行系统核查并取得较好的效果。为在今后工作中保持管理持续性,现将思路稍作整理。
一、固定资产的纳入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二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来自《简明现货设备管理手册》)
设备资产进行重大项目技改时,应以附件形式继续补充到相应的台账内容,增加相应折余资产值;不能新增设备资产台账,避免因相关设备报废的遗漏而产生有帐无实物现象。若改造后设备工作性能已发生根本改变,如只用到原有设备的机架及传动部分,则可将原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将报废后回收残值与技改费用一起记入新的设备台账。
固定资产纳入时需对设备性质进行明确的区分。不同性质的设备折旧期可能不一致。如电子仪器类设备的折旧期为5年,生产类设备折旧期为10年。
对资产进行编号时,应注意同类设备给予连贯的设备编号。如多台流水线编号为JE120001B、JE120002B......JE120099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