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施工机械设备折旧方法的改进

  仪器信息网 ·  2007-08-30 21:40  ·  16119 次点击
现行设备折旧方法存在的不妥之处:目前,公路系统施工机械设备折旧费用的提取,普遍采用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设备折旧方法,即作为的直线折旧法。此方法是根据机械设备经过多次大修所能达到的使用年限,然后平摊其设备价值,按规定的折旧率提设备折旧费,用于更新发展机械设备。这种方法虽然简便易行、被广泛采用。但作者认为此法中用"规定"的使用年限代替"最佳"的使用年限,存在诸多不妥之处,可归结为:
1、折旧年限长,平均提取设备折旧费不合理。由于机械设备在使用初期,故障少、生产效率高,其创造的产值也较大。而在使用后期随着机械磨损的增加,故障率逐渐增多,生产效率不断下降,所创造的产值也会降低。而按规定的设备使用年限施工机械需要使用16年左右,折旧年限偏长,加上公路施工机械工作环境恶劣,实际上很难达到。特别是机械设备在使用后期故障多,生产利用率很低,成本较高。一方面设备折旧费很难提取,另一方面按规定平均提取设备折旧费常会造成经济成本不实。此外,设备使用年限长,必然造成维修次数增多,容易造成配件积压,加上产品更新换代,难以保证配件供应,对机械设备的为许保养十分不利。
2、折旧率偏低,不利于更新换代。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创造了产值,其自身价值转化成了经济效益,而设备折旧率偏低,使机械设备的投资回收期过长,影响使用单位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技术进步,不利于机械设备的更新换代,严重制约着设备拥有单位的进步和发展。
3、相对静态的设备折旧法,没有考虑到技术进步引起的设备无形磨损。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涌现,使同类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经济性能不断提高,无形当中使原有的机械设备变得陈旧落后。而相对静态的设备折旧法单纯强调机械设备的物质寿命,致使现有机械设备不能适时更新,仍然保持落后状态,缺乏市场竞争能力。
4、现行折旧法未考虑到设备原值的时间价值。目前,能源、材料、人工费和其他各种费用都在增加,而现行的设备折旧法造成设备投资的回收期过长,每哟充分考虑到资金使用的时间价值,造成设备折旧年限越长,资金的时间价值损失越大,按现行的折旧法提取设备折旧,根本不能购置同类型的机械设备,无法实现固定资产的完全补偿。
5、现行折旧法没有考虑机械设备的经济寿命。提取设备折旧费时,用"规定的"使用年限(物质寿命)代替"最佳"的使用年限(经济寿命),造成机械设备的折旧周期过长,在机械设备的物质寿命后期,维修为用增高,生产效率降低,在机械设备已不能正确使用的情况下继续提取设备折旧费,无疑会加重使用单位的经济负担,影响经济效益。
结论:用机械设备的物质寿命代替经济寿命,按直线折旧法平均提取设备折旧费,常会造成机械设备使用后期停机维修时间增长,设备维修费用增高,经济效益变差。这种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平均、相等、静态的设备折旧法,最终造成设备更新慢、机型老化、技术落后、效率低下、后备资金不足等种种弊端,严重阻碍着公路部门参与市场竞争及自身的进一步发展。因此,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必须改进直线折旧法提取设备折旧费,采用更为先进、合理、使用的设备折旧方法,加速公路施工机械设备折旧。
几种使用的施工机械加速折旧法:作者指出,加速施工机械设备折旧,就是根据机械设备的使用特点,合理分配机械投入与生产之间的关系,在施工机械投入使用早期,分摊较多的折旧费,随着使用年限增长,分摊的折旧费逐年递减,使之在较短的时间内提完设备折旧总额,用于设备更新改造,扩大再生产能力。西方工业发达国家自20世纪中叶开始实行施工机械加速折旧法,折旧年限通常为5-7年,经济效益良好。作者重点介绍的方法有:
1、余额递减法:此法用固定的折旧率乘以扣除累积折旧费后的机械设备净值来计算当年应提取的折旧费。由于机械设备的净值是逐年递减的,因此提取的折旧费随使用年限的增加而逐年减少。计算公式:At=K0a(1-a)t-1a=(C/K0)1/T式中:At-第t年机械设备的折旧费;K0-设备原值;a-机械设备折旧率;t-机械设备寿命周期内某个具体年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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