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述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仪器信息网 · 2009-05-20 21:40 · 47623 次点击
通过对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再认识,结合笔者多次参与安全评价的实践经验和体会,提示出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所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以便改进当前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工作。
近几年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及废物处理过程中事故时有发生,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危险源辨识、评价是预防事故的重要手段,也是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
1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的意义
1.1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的重要性
首先,看看几件重大的事故案例:2001年9月18日上午11时20分,武汉市黄陂区祈家湾街保平烟花厂发生爆炸事故,当场死亡3人2人重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人轻伤;1998年1月6日,兴平化肥厂硝铵装置因油和氯进入中和系统,发生爆炸,死亡22人伤50多人,整个车间炸毁,经济损失7000万元;1997年6月27日,北京东方化工厂油罐区发生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在较短的时间内,整个罐区全部被毁,造成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1亿多元。
从上面几起事故可以看出,随着现代化工生产的迅猛发展,化工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化工生产面临着严重的安全问题。在化工生产中,从原料、中间体到成品,大都具有易燃、易爆、毒性等化学危险性;化工工艺过程复杂,高温、高压、深冷等不安全因素很多,事故的多发性和严重性是化工业独有的特点。安全专家认为,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前提是对危险做出正确的分析和评价,所以研究危险化学品风险评价对减少化工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及废物处理等过程所发生的伤亡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1.2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的必要性
(1)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早在1988年5月原劳动部颁布的《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暂行规定》中就已提出。1996年10月颁布的3号令《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以及1998年3月颁发的10号令《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评价管理办法》为我国实话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三同时”,更好地进行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奠定了法规依据;2002年1月26日颁布的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2002年6月29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分别对危险化学品的专项评价问题做了明确规定。
(2)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需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是其特性决定的。由于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及氧化等危险特性,而且不断有新的危险化学品问世,如果人们对其特性认识人不足,管理不善,操作失误,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危险化学品涉及各个行业,随着我国经济建设不断发展,不仅化工、石化行业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而且轻工、机械、冶金等行业也都普遍有储存、使用、运输、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问题,都需要对使用、储存及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在采取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有一个正确认识,因此必须加强管理。危险倾泻化学品安全评价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在役装置的现状安全评价,可以使该单位的员工和管理人员系统地从设计、生产、运行等过程中明确物质(包括原料、中间产物、成品)、设备装置及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主要危险源及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评价设备、设施和系统在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中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可以对潜在的事故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也便于了解和掌握应使用的国家、行业及地方安全法规、标准。另外,安全评价中增加的应急救援预案对事故预防和发生后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使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更有针对性。因此,进行安全评价有利于危险化学品在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中的安全管理,也有利于危险化学品现役装置的安全管理。
1.3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
随着我国加入WTO,生产、使用、储存等环节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应符合第170号国际公约《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于1994年12月通过决议,承诺执行第170号国际公约,并且由原劳动部、化工部联合颁布《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及废弃物处置方面必须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分类和标识,并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