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会计与税务处理及纳税筹划
仪器信息网 · 2009-05-20 21:40 · 36692 次点击
【摘要】:本文分析了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应如何界定,应资本化还是费用化,是否允许在税前扣除等问题,提出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方法,并探讨其纳税筹划问题。
【关键词】: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会计处理;税务处理;纳税筹划
固定资产在购置、修建并使用一定年限后,为了维护、改善或提高其功能经常会发生诸如维修、改良等方面的相关后续支出。但对于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如何处理,《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2006年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新准则)以及税法规定却不尽相同,差异集中反映在后续支出的界定以及如何处理等问题。本文拟对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会计和税务处理作相关探讨,并以不动产为例探讨后续支出的纳税筹划问题。
一、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界定
一般认为,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至处置前发生的与固定资产效能直接相关的各种支出,如固定资产维护、修理、装修、修缮、改良等活动发生的支出。以上定义,从时间和性质两个方面对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进行了界定。从时间上看,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是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至处置前发生的支出,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有关支出,应直接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在固定资产处置时,为清理固定资产而修复其部分可用功能或支付的清理费用发生的支出,都不能作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处理,而应计入固定资产清理,待清理完毕后转入当期损益。从性质上看,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必须是与固定资产后续使用效能直接相关的支出,并足以维持或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能。例如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因其与固定资产后续使用效能无关,就不能作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处理,而应将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比较分析
依据《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规定,如果后续支出能改善资产的状况,使得可能流入企业的未来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估计的收益,应当把后续支出计入到这些资产的账面金额中,此外的其他任何后续支出都应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英国《财务报告第15号准则——固定资产》的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类似,同时规定后续支出必须与固定资产的检查或大修相关,并已恢复被消耗资产的经济利益时,应当在原先估计的绩效标准限度内作为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即资本化。我国《制度》第38条规定,企业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大修理,其费用可采用预提或待摊方式核算。采用预提方式的,应当在两次大修理间隔期内各期均衡地预提预计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并计入有关成本、费用;采用待摊方式的,应将大修理费用在下一次大修理前平均摊销,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新《准则》第6条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同时符合以下两项确认条件的:(1)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比较发现,在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处理方面,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实质上相同,但我国准则与制度关于后续支出处理规定却存在差异。准则要求符合条件的后续支出予以资本化,而制度要求采用预提或待摊方式予以费用化;准则以定性分析为主,更多强调职业判断,而制度更多的强调具体核算方式。
三、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会计和税务处理
1.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为了协调准则与制度之间的差异,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财会10号)规定,如果《制度》规定与《准则》规定不一致,企业应按照《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但新准则中没有规定后续支出核算方法,这给企业会计处理带来不便。笔者建议,具体核算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时应依据新《准则》判断条件,结合重要性原则,通过会计职业判断,后续支出应予资本化还是费用化处理。在实务中,对于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可以按以下方式核算:
(1)企业自有或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修理、维修等维持现有效能的后续支出以及不符合准则确认条件的后续支出在发生时,按照重要性原则,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
借: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企业自有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准则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