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准则变革的理论与实务

  仪器信息网 ·  2009-05-20 21:40  ·  5335 次点击
摘要: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部分进行了较大的变革,内容涉及固定资产和预计净残值的重新定义、弃置费的处理、后续支出的确认以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等问题。针对主要差异,本文结合准则与应用指南进行了详细阐述,并给出了新会计准则下的具体案例。
关键词:固定资产变革理论实务
一、新旧会计准则主要差异
2006年2月,国家财政部颁布了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准则部分进行了变革。新固定资产准则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旧准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
(一)重新定义固定资产
旧准则从使用用途、使用年限和单位价值方面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定义,而新准则(第三条)取消了旧准则“单位价值较高”这一限制条件,定义仅涉及使用用途、使用寿命两个方面;在使用期限上,新准则提出“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说法,比旧准则“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说法更为符合客观实际。
(二)重新定义预计净残值
新准则(第十四条)对预计净残值进行了定义,即假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的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该定义强调了现值,在确定预计净残值的金额时使用其折现值。同时,明确规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变更视为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统一了会计处理方法,增加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三)规定了特殊行业弃置费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第十三条)规定,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应用指南指出,弃置义务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如石油天然气企业油气水井及相关设施的弃置、核电站核设施的弃置等。企业应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应计入固定资产原价的金额和相应的预计负债,即固定资产预计处置费用的折现值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计提折旧。
这种处理方式充分考虑了经济发展带来的负效应,是绿色会计、环境会计等以社会价值为导向会计思想的展现。Ladd、Littleton和Zimmerman等人认为会计应当服务于公众利益。Bedford更进一步认为,社会利益的最大化与收益确定的计量密切相关,因为收益对社会是最有益的。(71页)我国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而对会计核算中弃置费用的处理无疑是对这一宏观政策的微观体现。(四)取消了原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
原准则单独规定了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而新准则(第四、六条)规定,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后续支出其确认原则与初始固定资产的确认原则相一致: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五)取消了固定资产减值转回
新资产减值准则明确规定,为确保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更加真实、可靠,投资者利益不受侵犯,前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以避免利用资产减值的转回调节利润,进行盈余管理。
(六)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必须公允
原准则规定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新准则(第十一条)指出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在英国,法律要求财务报表对经营活动情况发表真实和公允(trueandfair)的观点,使之成为财务报告的最终基础。(195页)新准则对投入固定资产价值的确认方法一方面体现了交易的“真实”——以事实为基础,忠于经营活动,具有真实的精确性;另一方面则体现了表述的“公允”——实质重于形式,交易要放在正确的背景下,与潜在的事实相一致。
二、案例分析
针对新旧固定资产准则变革的差异,现举例说明。
例:神香股份公司是一家主营食品加工及制造的大型企业。20x0年12月,该公司接受盛源公司投入的大型食品加工设备一台,双方协议作价450万元,但该类型机床的市场公允价为610万元,预计净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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